夜奔 第40章

  “那不一样。”他咬牙。“我不要每次都偷偷摸摸的,搞得好像在偷情一样,我们是夫妻啊!不是奸夫淫妇。”
  她私下翻个白眼,是谁昨天还说很刺激的?
  她觉得他根本不是想逃,不过是逃上瘾了,一段时间不跑,浑身发痒。
  “曲大哥,那这回我们要去哪里?”
  “啊?”他突然煞住脚步,整个人呆掉,好一会儿,他仰头长啸。“我不知道要去哪儿,我忘记把老爷一起带出来了,我不认得路啊啊啊——”所以,私奔尚未成功,同志啊,继续努力吧!
  番外之四<记得当时年纪小>
  十八岁的少年,生得艳美如花,如果不是一只手臂残缺,道他是江湖上最动人心的后起之秀,绝不为过。
  他是小手,现取名,曲洋。他其实想叫曲杨,意指曲家的小手和杨豆蔻,就算他们人不在一块儿,名字也永远相伴,多好?但怕她尴尬,他把“杨”字,改成了“洋”。
  但他总是告诉人家,他叫小手,他有一只短了一截的手臂。
  小时候,他老把它藏起来,很自卑自己跟别人不一样。长大后,他一直把它露出来,他想,一个人如果喜欢他,一定也会喜欢他这只手,比如:豆蔻姐姐。
  他一边逗着豆蔻姐姐的第四个女儿,一边看着豆蔻姐姐大腹便便地在厨房里忙东忙西,为他张罗吃食。不知道他那位便宜大伯要让豆蔻姐姐生几个,一点也不懂得心疼人。
  是的,豆蔻姐姐是他大伯曲问情的妻子,也算是他伯娘。但他七岁就喜欢她,大家都说这是小孩子的迷恋,可十一年了,他的心没有变过。
  到底是谁规定了,小孩子的爱就不是真爱?也许孩童的心更纯、爱得也更真呢?
  “豆蔻姐姐,你什么时候要休了大色狼改嫁给我?”这句话他问了十一年,也许未来,他还会再问十一年。
  “臭小子,叫伯娘!”曲问情以前叫他死小鬼,但他长大了,进步成臭小子。“还有,她不可能嫁给你的,这辈子没机会,下辈子、下下辈子、下下下辈子,你都别指望了。”
  “大色狼,有一件事你忽略了。”而他也是至今才想到。“在我们三人里,你年纪最长,理当最早死,等你过去,豆蔻姐姐一样是我的。”
  “臭小子,我现在干掉你,看谁先死?”曲问情挽起袖子。
  “跟个孩子,你计较什么?”豆蔻一指头打在他额上,然后她端着刚出炉的糖糕,笑得像春风那么醉人,来到他身前。“饿了吧!先吃块糖糕垫垫肚子,再过两刻钟就可以开饭了。”
  “谢谢豆蔻姐姐。”他没说,长大后,他其实没那么爱吃糖糕了,但她做的例外。他想,她就算弄毒药,他也会喜欢吃的。“豆蔻姐姐,我喜欢你。”
  “我知道。”她笑着摸摸他的头,当他是弟弟在撒娇呢!他看着她没有腰身的背影,心在跳。是谁说小孩子不懂爱的?他真的好喜欢好喜欢她——
  曲问情本来想打断他的凝视,想了想,又放弃了,曲家人总是这样,执着到笨,他是、无心是,小手亦然。但他比他们幸运,他的执着有了依靠点。
  他磨蹭着,赖到她身边,就这么喜欢她,到片刻不相离,所以……孩子一个接一个出来,这些都是幸福的证明啊!
  后记
  豆蔻是坚强的。
  曲问情是迟钝的。
  曲无心是可怜的。
  而小手是无辜的。
  故事写完,我的心得居然只有四句话耶!
  好少好少,要想多一点。
  我真的很努力哦!我想了两天,可惜……好吧!我承认,我从来不擅长写心得。
  我在网上看文永远只有两句留言轮流换——“大人,你好厉害”、“大人,更新吧!”
  看到这种留言想必很飞乌鸦吧?但看在我每一篇更新都留言的分上,就……算了吧!
  【天生一对】这系列在设计架构时,本来就不是走欢乐路线。
  但《夜奔》写着写着,莫名欢乐了起来,是说,我很欢乐啦!
  曲问情那种少根筋的个性,实在让人悲观不起来。
  可整个总结之后,我才发现曲家的人都很少根筋。
  曲问情会莫名其妙地跟小孩子较真,常口无遮拦,每天叽哩咕噜往外倒东西,偏偏有时候倒的还很没营养,不怪小手讨厌他。
  他心思深沉,心机却少,所以常常会误会某些事情,比如:他以为曲无心“爱”他。
  爱和喜欢还是有界限的。
  但如果有一个人每天都在你耳边说,我喜欢你喔!时常日久,难免引起误会吧?
  曲无心就是这种老把崇拜、喜欢挂嘴边的人。
  可他自己又解释不清他的喜欢和爱恋是两回事,直到哥哥走了,他也不清楚哥哥为什么走,只想着要把哥哥找回来。
  这个人的脑子也是缺了一根筋。
  小手更不用说了,七岁就懂得喜欢人,到十八岁都没有改变,他不是脑袋缺根筋,是根本只有一根筋。
  但我却异常地喜欢这三个曲家人。第一,他们长相都很优。第二,悲剧使人难忘,这一家人互相折磨得让人看了都心碎。第三,我就是喜欢。第四、第五同上。
  与曲家人的光辉灿烂相比,豆蔻显得平凡多了,不管容貌或个性。
  但是……怎么说呢?
  有时候,我觉得生活在普罗大众中的小人物才是最精彩、最坚毅、最具生命力的。
  人生中总有些大灾小难、天降横祸什么的,比如去年的八八水灾。
  我不知道别人看到了什么,但我瞧见很多灾民在灾难初始,双目茫然地看着变色家园,但没多久,他们又重回故居,默默地弯腰收拾善后。
  我在医院、在超商,总看到很多人朝劝募箱里投钱。这些钱投进去,没有人知道是谁投的,不能报税,也没有证明,更没有镁光灯在闪烁,但很多人都投。
  我自己投的时候,只感觉,我想投,就是觉得要投嘛.一般人做事多不会想太长远,就当下认为要做,便去做,然后一直持续下去。
  所以一般人无法成为超级大人物,坐不到权势、财富、和声名的巅峰,因为他们做事根本筹谋不到那么深远。
  豆蔻便是这样一个人,她不想沦落风尘,就跟人私奔,她从没想过这会带来不好的结果。
  她看小手可怜,不忍心小手死,便带他逃了。
  她并没有想自己是在做善事或者做坏事,她只是做自己想做的,然后将它持续下去而已。
  这样简单的个性,让我对她有一种偏爱,所以……故事里,人人都喜欢她嘛,哈哈哈……
  Ps:请关注小柱嫂,这也是个简单又坚强的人喔!
  平凡的女人有时候虽然不是最亮眼,但她们的心却很美。
  PPS:我总是心太软、心太软……
  不明白?
  其实很简单。
  卓哥哥啊,我还是舍不得你。咱有空再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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