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第1章

  楔子
  我是一个说故事的人。
  什么叫故事?就是一点点的真实、一点点读者想看的、再加上一点点作者的期望值,所组合成的东西。
  所以严格来说,我并不是一个称职的文字敍述者,上述的几点,我都没做到。一直以来,我总是写自己想写的东西,加人太多私人的想法、私人的情绪,失去一个客观的、说故事人的立场。
  但是那都不是最重要的,最最严重的是,写别人的故事容易,但是真正要下笔去写自己、以及身边的人的故事,那才是最难的。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很挣扎。
  真的要把自己赤裸裸地摊开在读者面前吗?那还有什么神秘感可言?读者会幻灭吧?
  所以在「挣扎」了许久後……(极棒的拖稿理由吧?)趁期末考刚结束,脑袋还没完全恢复正常前,一团混乱地下笔了。否则在我恢复理智,或者看到成绩单时,我想我会沮丧到无力思考任何事情的……
  喂,那个你!不要再左顾右盼了,这不是序文,你已经进入故事了,相信我,翻开下一页吧!
  ddshu ddshu ddshu ddshu ddshu ddshu ddshu ddshu
  这个故事,要先从某年某月的某一天,我突然想不开,决定重拾书本开始。
  算是一种职业倦怠吧,我强烈觉得,再写下去,我一定会乏味无趣至死。但是我还年轻,不想这么早有生命的危险,而老天爷那阵子又刚好在闭目养神,不太有天理地让我蒙到了一所学校。
  什么?问我考上哪一所学校?对不起,我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问我几年级?对不起,我还是不打算让你知道。
  什么什么什么?你问我什么都不讲,那还有什么可以说的?有啊,当然有,我不是说要告诉你这个故事了吗?
  这个故事,开始於我身上某个「魔咒」——关於科学所无法解释的异象,我通常将它统称为魔咒。
  我很会跌倒。
  不晓得为什么,平平路让我走,我就是有本事跌倒。这不是小说剧情,而是真真确确、血血淋淋的事实,尤其初到陌生地方,十之八九都会「到此一跌,以资纪念」。只不过小说中可爱笨拙的女主角在跌倒时,都有男主角适时出面化解危机,做为一段浪漫邂逅的开始,而我,跌了N次,从没人成功英雄救美过,唯一的附带效果,是跑中医诊所像跑自家厨房。
  接下来,是不是又有人要问我,魔咒和这个故事有什么关系?
  有,当然有,关系还大得很。这个魔咒,让我第一次庆幸自己跌得真好,因为,我认识了他……
  第一话 离歌
  如果当初我们不曾相遇
  是不是就会
  悲伤淡一点
  眼泪少一点
  快乐……少一些?
  之一
  「静雨!」上完今天的最後一堂课,坐在旁边的室友兼同学顺口丢来一句:「你今天要不要去『乔一乔』?」
  我低头看了看肿成馒头大的脚,叹了口气。「要啊。」
  「我也要去,顺便载我。」
  「你?怎么了?」
  「唉,别提了,都是那个猪头王,害我扭到手。」
  「噢。」猪头王,她那换帖死党的代名词,我听得很习惯了。
  连她都受伤,这我就不由得要怨叹了。一定是风水的问题,不然为什么同寝室的室友里,三个就有两个受伤?再扩大延伸,我们楼下学姊那一房,也两、三个脚扭伤,每次去看诊都要两、三辆机车来载,一行人浩浩荡荡活像进香团……
  抱著课本起身,我们一起走出教室,在回宿舍的途中,室友瞄了我一眼。「你脚有好一点吗?」
  「你问左脚还是右脚?」我回瞄她。
  「啊?」惊奇又佩服的眼神出现。「你又跌啦?」
  「又」跌了。真是个美妙的复数用词啊!
  我叹了口气。「上个礼拜。」原因是回家前为了赶火车,踩到浴室前那个一点都不防滑的防滑垫。
  「啊然後咧?」
  「什么然後?你要分解动作吗?第一步,右脚踩出来,第二步滑垒,第三步劈腿——姿势百分百哦!第四步以求婚姿态单膝跪地,注意,要九十度直角才正确,少一度多一度都不行,再然後——」
  「喂,沈静雨,你搞笑哦?」
  「我哪有?」是她自己要听实况转播的耶!
  「说实在的,诊所里是不是有什么帅哥,你暗崁著自己享用没让我知道?」
  「我是那种人吗?」人格遭受强烈羞辱,这个一定要抗议。
  「那不然你干么那么勤劳受伤?」
  「我也是十二万分的不愿意啊!」好不容易扭伤的右脚快好一半了说……结果又来一个跌伤骨膜加发炎……
  「你是半规管神经不全哦?没见过平衡感比你更差的人,真像我国小时养的那只鸟,怎么飞都会撞到笼子跌下来。」
  「张宁夏!」这什么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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