掐指一算良人到 第31章

  逃难的百姓被赶离了驿站附近,几个护卫看了眼云中子他们的马车,似乎想走过来驱赶,但是身后有人喊住了他们,他们这才停下了脚步。
  云中子几人的马车虽然寒酸,但到底是辆马车,拉车的马看上去也毛皮油亮,没有一点儿萎蘼颓丧,明眼的人都知道该如何做。
  尤其三人之中有两个穿着道袍,在这乱世,一些身怀绝技的方外之人也游走世间,有眼界的人等闲并不想招惹这样的高人。
  没人驱赶,沈清欢就继续煮自己的饭,她正在焖一锅米饭,打算配上咸菜一起吃。车上有菜油,也有一点野菜,但是逃难的百姓太多,为了不打眼,只能用二米饭配咸菜了,炒菜想都不敢想了。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道理她明白得很。
  其实现在就算是二米饭这样的干饭也很奢爹了,大多数人的锅里只有清汤寡水一样的吃食,算是勉强涮涮肠子而已。
  二米饭很快便焖好了,沈清欢取出几人的碗筷,准备盛饭。
  他们的饭碗都是木制的,这样在旅途中不容易破损,而且都是云中子亲手用小刀削出来的。
  沈清欢当时也跟着动手做了一个,由于太过于丑陋,便给了大黑做餐具,好在大黑没有嫌弃她手艺太差。
  「小道长。」
  一个清脆的女声打断了沈清欢准备盛饭的动作,她抬头看过去。
  擦,对襟半臂、水红衫、杏黄裙,头上插金戴银,虽然是个丫鬟,但绝对比小户人家的闺女都过得滋润。
  「这位姊姊,什么事?」所谓伸手不打笑脸人,沈清欢也脆生生地笑着回了话。
  丫鬟指指她面前的那锅二米饭,脸上的微笑很是亲和,「我家主子想买小道长的这锅米饭。」
  沈清欢微微歪了下头,「这位姊姊,如今粮食很精贵的。」
  丫鬟是个明白人,立马换了说辞,「那我们用粮食换好不好?」
  沈清欢想了下,才说:「用粮食换可以考虑。」
  丫鬟一笑,道:「那小道长稍等,我去去就回。」
  沈清欢把锅盖盖上,老实等着。
  云中子和恨生都没有出声,在某些事上,沈清欢是当家作主的人。
  恨生还好,他本来就唯沈清欢马首是瞻,而云中子则在现实面前认清了事实,他家小徒弟在如何过生活方比他强得多,特别擅于利用她人小面善脸皮厚的优势,很是令人刮目相看。
  很快,那位水红衫杏黄裙的丫鬟便带了一个护卫过来了,护卫手里提着一个布袋。
  丫鬟示意护卫将袋子给沈清欢,护卫照做了。
  沈清欢接过后打开袋子看了看,是精米,这果然是队土豪啊。
  于是,她特别爽快地道:「米饭你们拿去吃,一会儿把锅还回来就行了。」
  丫鬟笑着应了,让护卫上前从那个简单的灶口上将锅直接端走,而沈清欢则提着那小半袋精米麻溜钻回车里,又装了一小袋的二米出来准备一会儿用。
  很快,那边就把锅给他们送了回来。
  恨生特别有眼色地拿起锅和沈清欢塞给他的小布袋到河边清洗,然后又连米带水地端加来。
  沈清欢重新焖饭,恨生去捡柴。大黑卧在沈清欢的身边,就像一个特别牢靠的护卫一般守着她,寸步不离。
  换了普通难民煮的饭食,车队的主人不一定会想吃,但是沈清欢这么一个衣着干净,发髻齐整,白嫩清秀的小道士做的饭,那就不一样了。
  干净,这是一眼就能看明白的事,而这也恰恰是富贵人家最介意的事。
  二米饭很快就再次出锅,这次没有人再来打扰,沈清欢给几个人分别盛了饭,然后各自端着自己的碗吃起来。
  呃,还有大黑,它也有一份,只不过它的是一根骨头。
  当着逃难百姓的面拿二米饭喂狗,沈清欢觉得自己会被人打的,所以她只能给大黑备用的骨头啃啃了。
  大黑欢快地了摇尾巴,汪汪两声,愉快地用起餐来,它还是很喜欢大骨头的。
  逃难的百姓中有一些人朝着云中子三人这边远远地拜了一拜,因为他们两次的淘米水都给了那些人。
  淘米水熬一熬也是十分顶饿的,更何况那淘米水里有不少米粒呢,在这粮食比钱矜贵的时候,他们没可能会这样糟蹋粮食的。
  好心人会有好报的。
  第六章 久别重逢的故人(1)
  鹤城,因神话传说中有仙人乘鹤在此飞升而得名。如今的鹤城外却聚集了许多逃难的百姓,城高墙厚的鹤城城门紧闭不开,城内城外赫然两个世界,一个是满面菜色的逃难百姓,一个是歌舞升平的太平盛世,正所谓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城门开启时间有限,只在早晨开两个时辰,进城的人每人要收五十文钱,这对难民来说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趁火打劫。
  云中子三人来到了鹤城之外,也因为这昂贵的进城费而滞留城外。
  「师父,这城非进不可吗?」沈清欢这问。
  云中子摇头。
  「那咱们就不进了呗,有什么好为难的。」
  「咱们车上的药材得处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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