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良心讲,这男人倒挺贤慧的。
当忙完所有事情,他走到她面前,蹲下,拿出一个瓷瓶。
“换药。”
她看看自己的脚踝,绷带都脏污了,的确该换新的,所以很自然的将纤细白皙的足,放在他的大腿上。
沙无忌将绷带拆下后,用温水沾湿布巾,将她的脚踝先擦拭干净。
她正需要如此,酸疼的脚感到一阵舒畅,因为脚上有伤,所以她适才沐浴时,唯独这只脚必须挂在木桶上,无法清洗。
她闻到一股清香的药草味,这才发现,沾湿的布巾似乎用药草浸泡过热水,擦在肌肤上,传来一股清凉感,加上他用热毛巾敷在伤口处,舒缓了筋脉,反而不那么疼了。
望着他用布缓缓为她擦脚的模样,轻柔的动作,细心的举止,令她心头一股飘飘然。
她赤裸的足踝,还没让一个男人如此碰触伺候过呢!
这份陌生的亲匿,令她着迷,一点都不排斥。老实说,她还挺喜欢的呢,但又不想太便宜他。
她心下衡量着,这家伙武功高,又懂医药,做事也勤快,把她伺候得还不错,就是对她色了点,不过,还在她的忍受范围之内。
江湖险恶,人性狡诈,有他在身边,对她而言的确方便许多。
美眸偷偷瞄着他,鬼灵精怪的转着眼珠子,她抿唇偷笑,心生一计——
“喂,姓沙的,你是不是真的很喜欢我?”
抬起的眼,对上她秋水生波的美眸,毫不隐瞒的点头。
她嘴角的笑意,益加娇艳动人。虽然早料到他的答案,但瞧见他老实承认时,还是开心了一下,他的仰慕,讨好了她的满足感。
“那我们来做个交易,如何?”
“什么交易?”
“如果……”放在他大腿上的那只迷人纤足,故意似有若无的往他胸膛上磨蹭,存心逗得他心猿意马,才悠悠开口:“你能带我找到蛊王,我就让你碰我。”
黑眸燃起闇火。“碰你?意思是……”
她就知道,他没这么好打发。
“意思是,你可以搂着我,做你想做的事。”
那只在胸膛上磨蹭的小脚,透露出只要他答应,两人能做的事可比现在的挑逗多了,而她,存心撩得他心痒难熬,最好脑筋无法思考。
“只要我帮你找到蛊王?”
“是的。”
大掌温柔的包住那纤足,一口答应。“一言为定。”
他低下脸,亲吻她纤细敏感的脚趾,而当他这么做时,灼热的眼神依然锁住她,仿彿在举行一场仪式,藉由这个亲吻,传达他将会达成她的愿望,然后,他要她。
她的心跳漏了一拍。当他亲吻她的裸足时,也令她没来由的发软;他眼中强烈的渴望,令她身子热了起来。
这一定是错觉!是火堆让她的脸颊臊热,一定是!
她缩回脚。“那……就这么说定了,我累了。”
转过身,拉紧身上的披风,她假装想睡了,待他离开后,那俏红的脸蛋才又悄悄回过头,睁开一只眼偷瞄他。
哼,蛊王要是那么好找,她就不会拜托他了。
她之所以敢跟他约定,纯粹只是希望利用他对自己的爱意,好心甘情愿帮她找到蛊王。
当然啦,她不会傻傻的让他找到人,然后把自己吃了,只要一打听出蛊王的下落,她就会抢得先机,离开他偷跑去找蛊王。
既然是她先找到人,跟他的约定也就不算数啦,这也是为何她会有恃无恐的答应他。
偷偷拟定好计划后,她得意的窃笑,一点也不担心把自己给卖了。
打了个哈欠,睡意渐浓,困倦的闭上眼,噢~~她真的需要好好睡个觉。
明日,才有精神上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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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他们两人共骑一马上路。
沿路上,楚璇努力打听蛊王的下落,据说蛊王隐居于云南一带的峻岭深山,甚少涉足江湖,真正见过他面目的只有少数几人,苗城少主就是其中一个。
“沙无忌,你猜那蛊王生得什么模样?好不好相处?个性会不会很怪异啊?”
“……”
“一个人没事行踪搞得那么神秘,是不是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啊?”
“……”
一整天下来,大部分都是她在说话,而他则静静听着,偶尔会回几句,要不是因为腰间有一只手臂紧紧搂住她,她真会产生只有自己一人的错觉。
其实她也不在意,早习惯这男人的沉默寡言,只要他把自己服侍得好,她就当是跟一个哑巴出门吧。
始终寡言的男人,突然开口。
“你为什么要找蛊王?”
嘿,她还以为他不会问呢!本来她懒得说,既然他这么捧场开口,告诉他也无妨。
她并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将身子往后靠着,调了个舒服的姿势,状似在思考这故事该从何说起,而他,则耐心等着。
“你知道吗?我小时候,有一天爹的朋友来苗城作客,听说是一位很厉害的江湖前辈,我记得,那位老爷爷身边还有位少年,好像是老爷爷的孙子,岁数跟我大哥相仿。”
沙无忌静静听着,没有答话,楚璇也不以为意,继续说道:“当时我才六岁,不过记得很深刻。第一眼见到那位少年时,就觉得他和我楚殷大哥好像,都是板着面孔,一副生人勿近、死人勿扰的臭脸。不同的是,我大哥肤色白皙,俊美得连女人都自叹不如,当时大哥才十三岁,就已经是苗疆第一美男子,而那位少年则肤色黝黑,一身的草莽气息,活像是横行江湖的土匪霸王头子。”
蛊王 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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