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如潮水般,一波波涌进她的脑海里──
她从大学一毕业就进入服饰业工作,在那里认识了刚从国外留学回来的杜绍恩。
她是企画部的约聘人员,他则是企画部的主任。
她一天努力工作十二个小时,然后在短短三个月内变成正式职员,再以一年的时间升上专员。
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下,她疯狂地迷恋上杜绍恩。
杜绍恩是所有女孩子心目中最典型的白马王子,他高大挺拔、五官深邃,明明不是混血儿,却有着跟混血儿相似的浓眉大眼、挺鼻薄唇。
他不笑时显得很严肃,他笑时又显得很温柔;他的话不多,却是固执得像一头牛。
他发脾气时,不会大声骂人,只会大眼微眯、皱眉轻蹙,然后叫你滚,不要吵他;他沉思时,静得像一面深幽的湖水,让人猜不透他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他对女人很好,对自己的情人更好,那是专心一意,绝不会有劈腿的情形发生。
她就像是所有的小女生般,无法抵抗他所散发出来的魅力,然后扑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对他俯首称臣。
“燕慈……”
刘鑫华的低喊声让燕慈从回忆里回神。
“刘总。”她立刻站起来,漾起一抹笑。
幸好她手上拿了一本关于“恩华”的简介在看,否则第一天上班就打混,她这个高薪被挖过来的企宣部经理可就糗大了。
“中午了,一起去吃饭吧!”刘鑫华热络地说着。
“嗯。”她拿起皮包跟着刘鑫华一道走出公司。
七月的艳阳天,晒得连头皮都发麻。
燕慈拿出皮包里的小阳伞遮挡烈日,刘鑫华绅士地拿过她手里的伞,否则身高的差距下,这样并肩走路有点怪异又有些困难度。
两人来到五分钟路途的简餐店用餐。
刘鑫华和杜绍恩是完全不同典型的男人,他幽默风趣、开朗活泼,是那种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豪迈男人。
就像这样的好天气,让她看着刘鑫华的比手画脚,听着他说的笑话,她的心情顿时从见到杜绍恩的谷底又爬了上来。
刘鑫华是恩华的总经理,也是最佳的业务人员,他的人脉之广,台面上许多响当当的贵妇全都是他的客人。
“原来恩华指的是刘鑫华和杜绍恩,我还一直以为只有你一个老板呢!”她在吃完饭,喝下第一口冰红茶时,有意提起这个问题。
这两年来,她故意忽略杜绍恩的消息,不闻不问他的去处,几乎让他的名字隔绝在她的生活外。
原来,他在离开前公司之后,是和刘鑫华合伙创业了。
“我和绍恩是在国外留学时认识的,前两年我回国想开设公司,于是就问了他的意愿,没想到我们一拍即合。他负责谈定国外的代理品牌,连同公关和企宣、行政和财务,可是他实在太忙了,一年常要出国好几次,在公司逐渐稳定后,我才会借用你的长才,让你过来分担他的工作。”
“为什么我在业界都没有听过他的名字?”她不得不问清楚,这样好决定自己的去留。
“他那人很低调,绝不出现任何公开场合,所以对外都是由我这个总经理应酬出马的。”刘鑫华轻笑着,他对眼前的美女有着十足十的好感。
燕慈绝对不是个水灵灵的大美人,更没有姣好火辣的身材,她是那种集知性、智慧、自信于一身的现代都会女性。
讲话很俐落、步伐很匆忙、微笑很淡薄,只是她那一双大眼,对男人来说,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该说是电眼吗?明明她也没有拚命眨动长长的眼睫,明明她也很正经在聊天,可是只要她的眼睛稍微笑一笑,大概没有男人不被电到。
“那杜先生知道是我要来接任企宣部经理的位置吗?”燕慈问得很认真,就像是在谈公事般的认真。
“燕慈,这你不用担心,我事先已经将你的履历资料都给他看过了,你得由他的手上交接工作,所以这是他点头同意的。”刘鑫华收敛精神,好不容易把她挖到公司里来,他一定可以近水楼台的。
“这样呀!那我是不是得赶紧先跟杜先生办理交接?”
“他明天要带设计师飞义大利,不急,等他回来再交接,你可以先熟悉公司的运作,别给自己太多的压力。”
“他要去几天?”她再问。
“十天。”
她点点头,心头突然像是卸下一个重担似的。
她勾起笑意,缓缓吐出一口气,从见到杜绍恩那一刻开始,她才知道自己的神经绷得有多紧,心脏纠结得有多难过。
刘鑫华看她这么一笑,不明白她在笑什么,却明白他的心正怦怦乱跳着,他的的确确被眼前的女人给吸引了。
她愉快地喝光了一整杯冰凉的红茶。
杜绍恩知道她要来上班,他为什么还要用她?难道是觉得她不会威胁到他?还是不把她放在眼里?
她带着满肚子的疑惑,这下她就没有拍拍股屁走人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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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yes,结婚no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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