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跩越爱你 第36章

  唉~~有这么一个千古奇才在斯小琴身边,怎能不好好利用一番咧!于是米糕小姐的「丰功伟业」就这么被斯小琴请入书中喽!
  《越坏越爱妳》--很久以前斯小琴就一直很想创造像花宇裳这样一个混世魔女,而且还是高高在上的女王。至于能让女王牵挂的,当然只有忠心不二的臣子喽。
  对于这邪恶又迷人的角色,斯小琴其实爱得不得了,尤其花宇裳欺负老实的容臣云时,啊~~我就好有快感喔!(咦?咦?难不成斯小琴是变态?看男主角被欺负居然还幸灾乐祸?真是没救了!)
  但对于这样高高在上、万人膜拜的女王,我并不希望她一直都这么高高在上,于是,到了故事尾端,我让一直吃瘪的容臣云终于有出头的机会,好好处罚这个魔女。
  在写作途中,我不停地提出反问,虽然花宇裳感觉如此高贵不可侵犯,但到底,她仍旧只是个女人罢了,所有一切使坏的伎俩只是为了拴住那个青仔欉来爱她、秀秀她而已。
  所以看在为爱使坏的分上,斯小琴就饶过她,让她和心爱的容臣云有个圆满的结局喽~~
  (突然一道锐利无比的目光向斯小琴射来,原来是女王花宇裳在背后怒瞪着可怜的斯小琴。
  「妳说什么饶过我啊?可以再请妳说一次吗?」女王很有教养地问着。
  斯小琴却已不寒而栗。「女王,饶命啊!小的以后不敢了。」
  「嗯?还有以后啊?」女王如刀般的眼神,瞬间让斯小琴遍体鳞伤。
  呜~~呜呜~~和聪明美丽的女王交手,果然只有一再惨败的分。容臣云,不好意思真是辛苦你了。
  「妳现在终于了解我的苦了吗?」容臣云冷冷地望着斯小琴。「那当初就不该创造出这么一个女魔鬼的啊!活该!」
  呜~~可怜的斯小琴再次被自己书中人物吐槽,唉……)
  《越惨越爱你》--对于这个故事,斯小琴在后记里已有提到,会写这样「老套」而「通俗」的剧情,是因为斯小琴个人的任性--因为偶没写过,所以想试试看--才写成的。
  所以并不是斯小琴的身边有像花靖惠这样特大号衰神,而勾起斯小琴的灵感,才被请入书中的。
  倒是书中的某个桥段是斯小琴的亲身经验。就是夏央并非实在的夏家人,而是因为曾有某代祖先无后,向符家分来子女延续香火一事。这是斯小琴个人的真实故事,而且斯小琴家里也真的曾发生许多怪事,请来师父一看,才知道是漏了正牌祖先没拜,导致家中怪事连连。
  后来,也是和夏央一样,在祖先牌位上写上正宗祖先的姓之后,所有的怪事便渐渐平息。
  很玄吧!当时斯小琴全家也感到不可思议、全身发麻哩!
  《越跩越爱你》--说实在的,当初在设计这个系列时,并没有想到要写这故事。至于为何会跑出这本书,是因为觉得只有三本,就只能写两女一男或两男一女,为了公平起见,于是便又多搞了一本。如此一来,整个系列就是两男两女啦!
  原本我是希望塑造一个像我最爱的漫画《天才家庭》中的小胜一样,拥有天才般智商却龟毛难搞、势利眼、锱铢必较、看来老成的男主角。
  谁知道写着写着,一切都变调了。原齐文是很聪明,必要时也很龟毛没错,对钱也斤斤计较,完全不懂得社交技巧这些都和小胜一样,但不知为何到了故事后半段,所有原齐文的缺点都其来有自,当他对着花宇音真心告白后,他从一个惹人嫌的怪咖,摇身一变成为令所有女人感动的痴情男。
  谁来告诉我,究竟为何会变成这样?我到底做了什么?结果让手下的主角们一个一个变节,自有个性地变成他们自己想要的样子。
  (忽然,容臣云又出现,同样冷然地对斯小琴吐了一句:「自作孽不可活。」呜啊!斯小琴再度中箭落马。0
  (批A司:为了赶这本书,斯小琴三十二个小时里只睡一个钟头。我比萧美人厉害多了,可是,外貌却是天差地别了,唉~~)
  另外,各位读者大大有没有发现,在这系列里斯小琴安排了一些甘草人物(其实几乎每本书都有这样的角色^^),斯小琴相当偷懒地连名字都没取,直接用甲、乙、丙,一号、二号、三号,或是ABC带过。
  不是斯小琴故意耍懒,而是对主角、对读者甚至是对作者而言,这样的甘草人物都没有太具体的实质意义,所以只要能分辨谁是谁,名字好像不是那么重要……好吧、好吧!当然这也和斯小琴不大会取名字有关系。
  曾经看过一位大师写过关于写作的书,里头就有一章提到,任何在书里出现的人、物都得正名,才算对得起读者,才算有交代。
  刚开始,斯小琴真的奉为圭臬,很认真地想执行下去,可是不到一半,斯小琴就不行了。
  因为……好累。每个出现的人都得有名字,那我光取名字就够忙的,哪还有时间想别的。(除非我有像JK萝琳一样的时间,用十年来构思这些细枝末节^^)
  再说,这些配角带来的只是某种「笑果」,以及点出主角的个性或想法,至于他们叫啥名字,其实……不是那么重要啦!
  (老爷突然出现,凉凉地说了一句:「明明就是自己懒又不承认。」斯小琴很「温柔」地用眼神「敦促」老爷走开。「去、去、去看电视啦!」)
  常常在我们日常生活出现的那些花花草草、甲乙丙丁,我们不也不见得知道他们正确的名称、真正的名字?
  既然如此,为何要在这么一本提供解闷的小小说里,严肃地为每个人、每样物「正名」?
  反正,只要各位看得开心就好啦!你说是不是呢?(就算你要抗议也来不及啦!因为书都出了,没人奈我何了。哇哈哈哈--!)
  啰哩叭嗦写了一堆,各位读者大大的眼不知有没有扭到啊?希望不会,因为斯小琴还希望能继续「荼毒」各位的眼哩!
  咱们下回见喽!
  (「咦?就这么结束喽?」老爷不相信地瞪着斯小琴。「妳有提到我吗?有提到我们家的点点滴滴吗?」)
  斯小琴很用力地摇头。「谁会想看我们家发生什么鸡屎鸟事?」
  「厚!妳不知道吗?我们家发生的所有事才是读者最想看的。唉~~难怪妳的书不会大卖,唉~~不是我爱说妳,早跟妳说书里一定要提到我、提到大少爷小少爷,这样读者才会想看。真是孺子不可教也。」
  斯小琴额上的斜线越来越多。终于忍无可忍,斯小琴站起来--
  啊砸~~老爷被踹出房间,化作远方的一颗闪亮星星~~叮~~
  不好意思,让各位读者大大见丑了,斯小琴驯夫无方,才让老爷放肆至此,失礼、失礼了。
  斯小琴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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