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他已经过了二十七岁的年纪,回到曾经两次逃离的地方,却反讽地在这块土地上找到重新面对爱情的勇气。
慢慢地,他开始了解,如果有一天当她决定不再爱他,那么他将会是第一个知道的人。而那个时候他将心碎至死。
刚回到夏日镇时,他还不知道她到底还爱不爱他。
现在他知道了。或者在更早以前他就知道了,只是他一直都很盲目,也很笨。
她总是要他问自己的心;因为他的心中一直都有着答案,只是等待他亲自挖掘,找寻真相。
他不知道他是怎么看清楚的,只知道,在某天早晨醒来,当他回想着
过往所发生的一切,生命中的许多细节被片段地打散后又重组起来。
也许是因为外公突然病倒的关系,也或许是历经了一段逐渐领悟的过程,而豁然开朗的时候终于到了。
当他再度睁开双眼时,只看见一个再明显不过的答案。
那就是,他深深地爱着当年那个曾经多次说过爱他的女孩。
从以前到现在,都是如此。
原来他一直都不曾改变,一直都只爱她。那份爱,他曾经不完全地接受过,更抗拒过,但都没有改变他爱她的初衷。
事隔多年,他离开了,又回来了,结果证明官梓言仍然爱着方心语。
而娃娃曾说,她永远不会改变。
她是那种说话算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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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现在,依然摆脱不了当红绯闻人物排行榜第一名身分的方警官在做些什么事呢?嗯,她正带着新报到的男警官在逛大街、压马路。
她在向她传说中的「第一任男友」介绍自己的夏日小镇。
每个看见她的人,都说她看起来眉飞色舞,一副很开心的样子,似乎很高兴过去的男友千里迢迢来到自己所在的故乡。
「看来梓言现在很危险。」晚餐过后,一票正在酒馆里喝啤酒的男人颇有共识地评论道。
戴西冷冷地说出自己的观察:「我看我们镇上的全体男人都很危险。那外地来的家伙简直就是东方基努李维的翻版,连我家那个很少注意男人外貌的珍珍都破天荒地大力夸奖他『英俊挺拔』。我想不出这世上还有哪个男人比他更有资格成为我们的『全民公敌』。」
众人齐声附和,纷纷说自己的老婆也跟珍珍一样,认为新来的外地警官很英俊。在一连串唏嘘声中,老巴忍不住天外插了句话进来。「费兹威廉·达西?」
「什么?」众人有听没有懂。
自以为幽默的老巴咧嘴道:「没看过2006年版的『傲慢与偏见』哦?」
戴西很不给面子的翻了翻白眼。「啧,如果你是说那个只靠装酷与沉默寡言就能让全世界女人都为他疯狂的十八世纪英国人,那我真的得说一句,老巴,盲目地崇拜一个不真正存在的人物,是女人才会做的事。」
「喔,可是现在最大的问题就出在女人身上,不是吗?」老巴眨眨眼。
「啧。」戴西一口干掉杯中的啤酒,觉得心情真的是糟透了。
如果珍珍能偶尔称赞一下她「英俊」的老公,他可能就不会那样嫉妒了吧?难道女人都是如此善变的生物吗?还是已经夹在碗里的菜就没了味道呢?
想他戴西身为堂堂镇长之子,却对自己强悍好胜的妻子完全没有办法,真是令人呕到了极点。
当年珍珍就告诉过他,她是那种与其娶回家里供养,不如一辈子捧在手心里好好呵护的女人。
可是他不仅想把她捧在手心里,更想将她娶回家里,以宣示自己的所有权。
百般努力下,他终于做到了,靠着奉子成婚。
在小镇上,未婚生子可是件不得了的大事,即使是像夏维珍这样强悍的女人也不得不屈服在广大的舆论压力之下。
他如愿娶她为妻,但他们的婚姻却从一开始就前景黯淡,十分凄凉。
他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珍珍原谅他……
后悔?不,他不会说娶夏维珍为妻令人后悔。
就是时光倒流,让他们重来一次,他也还是会那么做。
男人会做他认为该做的事。
第五章
不能轻易原谅以为怀孕就能使女人屈服的男人。
——妇女权利运动联盟协会会长之就任誓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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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是镇上唯一的一家酒馆,老板很海派,我都叫他巴大叔,不过他习惯人家喊他老巴。」
晚餐时间过后,领着这几天来沸腾了小镇的外地男子,娃娃有说有笑地充当起导游小姐,帮助这位与她有过一段不薄交情的警官快速地打入小镇封闭的社交环境。
一边说着,她一边推开酒馆颇有历史的大门。「嘿,各位,瞧我带谁来了。」
酒馆里的男人缓缓地抬起头来,对新来客热切的程度跟下午他们去拜访妇运联盟时,有十万八千里的落差。
男士们意兴阑珊地坐在原来的座位上,似乎没有半个人想挪动尊臀站起来,或至少假装感兴趣地伸出手与这位新任警官打个礼貌的招呼。
一如白天在外头街道打转时所碰到的那些较为年轻的男人,镇上的男性居民似乎都对新警官的到来产生了内部的排斥。
依珍珍的说法是,这些男人正陷入某种自以为是的空前危机当中,原因与他们对自己的魅力自信度不足有很大的关联。
夏日的拥抱 第2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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