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花 第34章

  「国师大人……」皇宫侍卫长告进。
  「我在外面。」
  「大人,夫人的急信。」侍卫长拿出阎金玉交代的书信还有一件厚厚的冬衣。
  看着密密针脚的冬衣,他沾了雪的唇露出难得一见的笑。「她还以为我在玉门关吗?」
  虽然嘴巴说得不在意,却是紧搂着充满情意的袄子。
  挥退了侍卫长,程门笑拆开上了朱红色漆印的信笺,却因为手指太过僵硬,显得力不从心。
  信里只有一首诗--
  桃花坞里桃花庵,桃花庵下桃花仙;桃花仙人种桃树,又摘桃花卖酒钱。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换来花下眠;半醒半醉日复日,花落花开年复年。
  但愿老死花酒间,不愿鞠躬车马前;车尘马足富者趣,酒盏花枝贫者缘。
  若将富贵比贫贱,一在平地一在天;若将贫贱比车马,他得驱驰我得闲。
  别人笑我忒疯癫,我笑别人看不穿;不见五陵豪杰墓,无花无酒锄作田。
  那是他曾经向往的生活不是吗?
  这些年他的所作所为该还清全部人情债了吧?
  大雪缠绵不去,隐含风雷,像在昭告什么。
  十日过后传出国师不堪劳累,孱弱的身体感染风邪,告假返家休憩,哪知病情一日沉过一日,拖过冬至,药石罔然。
  消息从国师府邸传回正为新年到来忙碌欢欣的皇城,内苑愕然,皇帝更是匆匆下了早朝,下令御医院的全部御医会诊。
  文曲星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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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城春色,春风催开了一瓣又一瓣的百花。
  达达的马蹄踩着青葱的草地停了下来。
  曾经是大宅邸的人家吧。
  只是多年过去没有人管理,到处显得荒凉不已。
  马车里走出一对男女。
  男的青衣短袍,斯文尔雅;女的素衣长裙,眉目如画。
  「你瞧……是桃花。」高高的围墙外有棵桃树探了出来,枝枒上居然开满跟季节完全不搭轧的粉嫩桃花。
  「想要吗?」男子看到妻子眼中的氤氲,自告奋勇。
  「想不到它们也会开花……」带着迷惘的神情,以前那些往事全活了过来啊
  「气候到了,它想开就开。」像是知道亲爱的妻子心想什么,男子温暖的搂着感触良深的另一半。
  「它好不容易开花,就让它这样开着直到凋谢吧。」
  「也好,以后我们家会有更多桃子桃孙,吃不完的桃子酒,看不完的桃花,妳想要多少就有多少。」是专程来凭吊,这一路往城郊而去,他们就不会再回来了。
  他们往后的人生不会再回到这繁华、破蔽交替的城都。
  「是啊……」只要有心爱的人同在,处处都是人间净土。
  「我们走吧。」
  四目交递,不远处有头骡子尘土飞扬的直往他们来。
  一个男人晃着两条太过瘦长的腿着地,真不知道是他骑骡子还是骡子骑他……总之,气喘吁吁的停在夫妻俩前面。
  「老爷、夫人,你们可不能撇下我!」
  「公孙策动?!」
  「是我啊,夫人。」
  「我们要去的地方不需要管事的。」他们走得非常机密,是怎么被这年轻人发现的?
  「夫人,我是农家子弟,妳跟老爷想种桃树绝对少不了我的!」他自信满满。
  「我怎么觉得他很像第二个善咏的翻版……」阎金玉喃喃自语。
  程门笑一笑置之。
  「也好,这样我们的旅途比较不寂寞。」
  是吗?到时候恐怕会嫌吵吧?
  马车重新往前奔去。
  他们的人生终于可以自己掌握,而,人间有情,情人成眷属……
  【全书完】
  后记
  我的男主角  陈毓华
  程门笑的名字打哪来的?
  谁都听过城门城门鸡蛋糕吧?
  城门城门鸡蛋糕三十六把刀,骑白马带把刀,走进城门滑一跤。
  很好玩的儿歌对不对?
  截至目前,程门笑是我最满意的男主角名字。
  一开始把男猪脚写成卤肉脚心想大概要捱骂了,书里的男主角肯定都是超人,拥有现实生活中所有男人所不能的能力,在床上也是打遍天下无敌手,一个晚上可以嘿咻N次的那种。
  最近看啊看的,对那种男人实在反感。
  我是笨蛋,我是笨蛋,虽然担心这样的男猪脚徐姊看了会不会把稿子扔回我的脸?天生没啥造反的骨头和本钱,却也厚着脸皮,硬着头皮写完这本《逃花》。
  花四个月写本书……好啦……阿华招认……前面两个月都在玩,即使开了稿也没认真,想说每天只要有进度就好了。
  最近,人生的想法有很多改变,就连窝在计算机前面打字都觉得快乐许多,很多年找不回来的写作快乐又回来了。
  谢谢这四个月!
  下本书呢要回到现代来啦。
  真有点可惜说,好不容易才适应古代的。
  由此可知,我的适应力是很差的那种。
  掰掰啦,下本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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