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注视下,霍沈南一个潇洒的蒙古式上马,稳稳骑上马背,英姿飒爽,看得不人倒抽一口气,掌声如雷。
马群流淌过来了,一阵风起云涌入。人心沸腾之中,他双腿一夹,白马从高岗上疾聘而下,直奔领头那匹胭脂马。
他看起来是那样漫不经心,这使得他的魅力再添三分,在场的大姑娘小媳妇喊得分外高亢,容阔儿更是怦然心动。
胭脂马似乎感受到白马的威胁了,它左躲右闪地把白马包围在马群之中:然而震沈南是何等高手。他巧妙地冲出马阵,没周旋多久,一个漂亮的弧形甩了出去,套马杆牢牢圈住了胭脂马。
欢呼声中,形势逆转,胭脂马不驯地挣扎,踢踏嘶鸣中又把霍沈南给拉下马。
容阔儿尖叫出声,惊恐的眼在瞬间涌满泪花。
她不断呐喊,众人也跟着叫停,可他不是个做事半途而疲之人,扯着套马杆,顽强地和胭脂马较劲。和他一样有个性的胭脂马拖着他在草地上跑了好一大段路。
每个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边,眼下没人能出手救他,如果他都制不住那匹野马,那么其他人上前也只是去送死。
“三哥,开枪吧!打死它,我不要胭脂马,只要你活着!”
这是她能做的权限了,如果可以,她会冲上去,哪怕是让野马踩死踢死,她也要跟他死在一块儿。
硬汉到底是硬汉,在地上翻滚了好一阵,他终于制服了胭脂马,马群随之停下。
所有人的心在这一刻回到胸口,脸上露出欣慰赞佩的笑容,好片刻才记起要大声欢呼。
托霍浓南的福,村里每户人家都分到了马匹。
然而,霍家当晚饭桌上气氛仍旧怪异。
霍沈北下班进村之际,已从乡亲们口中得知三弟当日在草原上的表现;他并不为此事感到骄傲,偏偏二弟沈中还不停夸赞着,“大哥,你今天可错过一场好戏了,三弟逮马的英姿说有多威风就有多威风,人人都夸他是天兵下凡呢!”
“是吗?”他这才抬眼看三弟,“很风光吧?”接着他又看看阔儿,再将目光移回三弟脸上,“不过这种机会不是天天有,你一身力气总得有别的方式发泄。这样吧,现在挺兴喝牛奶,我看咱家也去买批乳牛来养吧。”
“大哥,你的意思是——”阔儿慌张不已,她猜大哥是想找个借口要三哥出趟远门。
“我去!”霍沈南怎会不明白大哥的意思?他抢着答腔。
“嗯,”大哥点头,“这些年你在外头待惯了,让你出去一趟也好,省得你在家闷得慌。”
将出远门的霍沈南决定暂不放马,连续在家待了两天,想多看看自家的木墙瓦房,闲不下来的他,在柴房里拢柴草,差点就和阔儿做出逾矩之事,他庆幸阔儿及时提出要他带她远走高飞的话,唤回他的理智——
“好可惜哟,阔儿是他的,为什么他不要她呢?”
“亲情的包袱。他不想再对不起妈妈一次。”
“没意思!那后来呢?”
“后来霍沈南就离家了嘛,买乳牛。”
“有回家吗?这一次。”
“有。一离家就遇上土匪,帮小土匪逮了只羊,被请回土匪窝里喝大酒。”
“他进土匪窝?他哥是镇长耶!”
老板叹笑一声,道:“十二年来,他跟着蒙古人四处放马、打猎,向来处在教化之外;他并不排斥土匪,人的好坏在他眼里不是两极化的。他注定和这帮人结下不解之缘。”
“怎么说?”
“红胡子一直在打他的主意,要他吃他们那碗饭。”
“当土匪?行吗?”
“不行也得行。他哥剿匪,一度还亲自带队,镇警局的警察从此不敢再与土匪暗地里勾结。红胡子的日子不好过,自然要报复,这就趁镇长成亲之日,中途绑架了镇长。”
“那阔儿不正好不必嫁他了吗?”
“你真是天真。霍沈南救了他大哥,红胡子答应放人,条件是要霍沈南当他义子。”
“他答应啦?”
“不答应的话,镇长就会被一枪毙了,然后被丢到野狼坡去喂狼。”
“真是悲剧英雄。他认贼做父,救自己大哥的命,然后再看着大哥跟阔儿成亲?”
“悲剧人物还包括他大哥。红胡子的手下把镇长踢坏了,只剩命一条。”
“坏了?”
“不能人道。”
“那他还娶阔儿?”
“成了亲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不行,可怜阔儿一直守住这个秘密。”
“笨。”
“包袱。”
“我不想再听下去了。”
“我也讲累了。”
阿苗没发现老板早松开按在她手上的手,与她对话的样子根本不像通灵。
沉重的悲情笼罩着阿苗,这使她开始在家中做起正事来了,她打扫、洗衣烧饭,还变动了屋内的摆设,仿佛开始珍惜太平时代的生活可以减轻她胸中那股郁闷。
“阿苗,从今天起,你不能单独出这个农场。”傅强的声音在她背后响起,她停下刷锅的动作,转身看他,带着疑问和微怏。
换掉孟婆汤 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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