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娇小神医 第48章

  他知道她自从在温州那次扭伤脚后,患上了容易筋骨酸疼的毛病,于是每天必须用热水泡脚祛寒气,他贴心地已经帮她都准备妥当了,这让她很感动。
  「不会麻烦,来!赶快来泡,免得水凉了。」他拉了一把凳子在木盆前让她坐下。
  楚非脱去鞋子,将双脚浸入温水里,一脸舒服满足。
  公孙凛走到一旁的柜子,取来一把乾燥的艾草丢入温水之中。「丢这样的分量够吧?」
  「嗯!」楚非笑着点头,夸他道:「好厉害,这么会照顾人。」
  公孙凛在她身边蹲下,宠溺地说:「照顾你是应当的。」他很心疼她,当初,她若不是只顾着关照他的伤口,也不会放任扭伤的脚踝肿胀瘀血,导致现在只要一入夜,寒气重了点便会犯疼,虽说她老是笑着说已经没事了,但他还是不放心。
  楚非听到,满足地笑了,她扬眸看着自己的夫婿,心里有着惜福与感动,她主动把脸凑向他,把嘴唇靠在公孙凛的耳畔,用极细极弱的气音说着:「相公,我爱你。」
  公孙凛听见了,他的眼里翻飞过激动,他低下头,学她的方式把嘴唇贴靠在她耳畔,同样用着气音说话。「我也是。」
  说完,两人相视而笑,那笑容甜腻得很……
  【全书完】
  后记
  对我而言,这是一本有点儿难产的小说。
  原本一开始的构想是想描述一个人为了爱情可以多痴傻;可以放弃多少?所以才开始着手写这本稿子。
  故事的结局和我当初设想的结果差不多,女主角为了爱情可以抛弃肩负医堂名声的责任,也可以不要小医圣的美誉,只求男主角平安;而男主角为了心爱的女人,连令人欣羡的官位都可以放弃,只求两人能平安厮守。结局OK,可是内容过程却害我写得要死不活的,怪就只怪我自己,挑选了古代的背景,又以女扮男装为题材,一下笔之后发现,喔~~我的天啊,写起来好卡喔。
  还好在经过一连串的奋战与修改之后,终于完稿了,还真是感谢狗屋辛苦的编辑。
  虽然在小说的世界中,我赋予男女主角可以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浪漫性格,但是现实生活中,我却是个超级实际的人,要我为了爱情割舍一直以来努力的理想,这个嘛……除非再让我年轻个十五岁,否则很难。(没办法!因为年纪大了,那种为了爱情而冲动的荷尔蒙已经不分泌了。)
  毕竟到了我这种熟过头的熟女年纪,很难去把爱情当成生命中的唯一,爱情可以是美好的点缀、可以是提供养分的维他命,但却不会是骨血,失去它,不会死,顶多只是哀哀怨怨一些时日,或许,更豁达些的会觉得重新找回了自我也说不定。
  说到实际,前阵子和一群女性友人一起聊天,大家谈到如果以现在的名人来票选,你愿意当谁的小老婆?
  年轻一点的说:罗志祥、周杰伦。
  有个性一点的说:马英九。
  浪漫一点的说:粱朝伟。
  而我则毫不犹豫地说出:郭台铭、林百里、张忠谋……
  立即,引来一群人的白眼。
  呵呵……
  好像真的太实际了点,完全以身家财产来当成首要考虑条件。
  以上是闲扯淡的题外话。
  总之,小说要出版了,很开心,希望读者们会喜欢,也希望很快便能再推出下一本与你们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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