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探出头再看仔细。
好家伙!企图攀墙而入?唐默冷笑一声,将三尺馀长的棍子,凌空掷下——「啊!」高挂在围墙顶端、还来不及跳下的夜贼,应声跌落地面。这一跤
似乎摔得满重的,挣扎了半晌才蹒跚爬起,惊恐万分地仰望二楼窗台,见唐默岸伟的身躯昂藏而立,即刻吓得落荒而逃。
「谁?」雩娘毕竟是名练家子,方才那声惊呼马上将她从睡梦中扰醒。
「一名小毛贼,已经逃走了。」唐默拉上纱窗,尽量将目光瞟向别处不去看她。
「可恶,我去把他捉回来。」她家小王爷的宅邸是如何高贵神圣的地方,岂容毛贼自由来去?零娘霍然起身,护主心切地想跃窗而出。
「就穿这样?」是她逼得他不得不正视她的存在。
「呃……」这身「清凉」装扮,的确不适合缉捕盗贼。雩娘腼腼地绽出她甜死人不偿命的招牌脸。「我一时心急倒是忘了。」
唐默扭开立灯以後,她姣好的身段益发无处遮掩。雩娘红著脸蛋儿赶紧躲回被子里。
「安心睡,不会再有人来打扰你。」才仅仅一晚,他就被她搞得七荤八素,往後呢?
他能忍耐多久,十天?半个月?
第五章
次晨,第一道阳光透过窗帘时,雩娘立刻从床上跳起来,冲到楼下厨房,准备为她的主子烹煮清粥小菜当早膳。
今儿天候格外晴朗和煦,亮晃晃的晨曦一如跳跃的精灵,将屋子里外照得银辉闪烁。
雩娘立在厨房中央,讶然於里边的空荡荡,连一根葱、一颗蒜头、一粒米 都没有。他是怎麽过活的?
餐厅!是了,书怀带她去的那种现代客栈,每样吃食都浓烈得呛人,一大早就吃那种东西,不太好吧?
她到处搜寻,希望找出一些些足以下锅的菜肴。可橱柜里空空如也,除了酒杯就是酒,还有「咖啡」。什麽玩意儿?雩娘拿到鼻下嗅了嗅,唔,挺香的。吃这东西就会饱吗?再找找著。哇!这柜子好大,但怎麽开呢?她摸到凹陷处用力一拉——陡地,寒气逼人。
原来是一台电冰箱。雩娘机伶伶地退後数步,慎防里头出奇不音心地发出暗器来。等了好一会儿,啥动静也没有,她才安心地「检视」这座神奇的「机关」。
冰箱内零散地放著几瓶饮料和两包没吃完的饼乾,看来并不具任何杀伤力。小王爷太奇怪了,区区几样不起眼的小东西,需要动用这麽大的机关来掩藏吗?
耗掉半个小时的时间细心研究过後,她已百分之二百确定,今儿的早膳必须到市集张罗。
幸好她的洋装已经乾了,乘唐默尚未醒来,赶紧换上。然後,她得上街去。
现代人不时兴用银子,他们喜欢用纸钞。昨晚郑依霖塞给她的千元大钞还摆在桌上,她随手抽了两张,觉得好像还不够,再抽两张捏在手中,才安心的朝屋外走。
唐默一整晚都睡不安宁,不,他根本没睡,只是破晓时分靠在椅背上假寐了一会儿。雩娘起身、下楼、到厨房「游荡」,一直到离开屋子,他全都看在眼底,没有出声叫唤,纯粹是为了欣赏她玲珑妩媚的身影。这女人对他始终有股致命的吸引力。
她回来了。唐默听到急促的脚步声,不对劲,雩娘的轻功应该相当了得,不然怎么跟踪得了他?这样沉重而急切,莫非出事了?
他火速的奔到楼下,打开房门,恰巧将惊慌失措的雩娘收拢入怀。
「怎麽回事?」他扶住她踉跄的身子,惊问。
「十几名歹徒,企图加害於我。」雩娘将手中的早点递予唐默,弯身查看小腿肚,刚刚因不留神擦伤的皮肉。
「我以为你武艺高强。」见她并无大恙,唐默一反关切的神情,顺便讥讽她两句。
「我纵有盖世神功,终究不过是名女子,怎麽打得过十一名大汉。」她小腿肚那道伤口不浅,鲜血汩汩直流。
想想也真够窝囊,短短一天一夜,从头到脚全部挂彩,真是丢脸丢死了。
「了不起。你初到『敝』宝地,就跟人结怨生仇,算得上是交游广阔了。」
唐默取来药箱,清凉微刺的优碘沾著棉花轻轻辗过伤痕,拭去了血渍後,新的殷红血丝立刻又淌了下来。
「被什麽东西伤到的?」看来伤口颇深。
「铁勾。我穿过矮巷时,出其不意的从石柱後刺出,正中我的脚。」雩娘的裙摆让他撩得好高,害她除了疼痛之外,还要细心维护淑女风范,将两腿夹得紧紧的,谨防春光外泄。
「你得罪过什麽人?」出手如此狠毒,绝非善良之辈。
「没有啊!」雩娘这一路风尘仆仆,只为了找他。虽然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只费了一点点功夫,可,她怎匀得出时间去与人结仇?
「想仔细点,这一两天有没有跟人吵架?出手打人?或是自我防卫地吓阻歹徒骚扰?」
「应该……没有吧?」她一摇头,一络长发撩过唐默的鼻端。
他贪婪的汲取,洁净的清香是他喜欢的气味。昨夜她肯定偷用了他的洗发精。呵!这节骨眼,他竟然还有心情胡思乱想。
「啊!我记起来了,昨天在一家美术馆内,我确实出手打了一个人。」
小王爷吉祥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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