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童话变奏曲 第40章

  白少凡点了点头,温言说道:「时间不早了,该睡了吧?」
  「我们是要睡了,正在做准备。」
  「准备?」任楚楚踏进房中,好奇地弯下腰,想要看个究竟。
  「嗯。」小柳认真地点了点头,「书上说的,平安夜睡觉之前,要把鞋子放在床的两侧,在左边的鞋子里放迷迭香,右边的鞋子里放百里香。妳看,像这里画的这样。」
  「这么做的话,今天晚上就可以梦见将来要娶我的王子了。」凯罗儿补充道,满脸老气横秋的神情,彷佛是在做什么重大的决定。「我要看看他长什么样子。如果他很丑的话,我要告诉他,我长大后不要嫁给他。」
  「是这样吗?」任楚楚忍不住轻笑起来,终于记起有这个在欧美盛行的习俗。早些时候看见两个小家伙缠着黄太太在厨房找香料,原来就是为了这个。摸了摸两人的头发,她笑着说道:「不用担心,我相信要娶妳们的,都是很英俊的白马王子。」
  「真的?依利丝姐姐,妳也试过吗?」
  任楚楚的目光中闪过一丝顽趣,回头朝白少凡看了一眼,摆出认真的表情点了点头。「嗯。」
  「那妳梦见妳的王子了吗?」小柳迫不及待地追问,九岁的心里已经充满对浪漫的纯真憧憬。
  她低头望着无名指上闪亮的婚戒,唇角的微笑悄悄扩大。「是的。」
  「他长什么样子?」
  「他……长得很高大、很帅。」感受到背后注视着她的目光,任楚楚的眼里有温柔的光采在流动,容许自己沉浸在孩子们单纯的爱恋幻想中,轻声说道:「虽然他的脸看起来有些严肃,却有一双我见过,最明亮最温暖的眼睛。」
  「我知道了!」凯罗儿低呼一声,兴奋地拉着她的手,眼睛都在发光,「依利丝姐姐,妳梦见的是罗伦斯哥哥,对不对?」
  「嗯。」她笑了,回头望向含笑站立身后的白少凡,伸手拉住了他温暖的大手,缓缓地柔声说道:
  「是的……我总是会梦见罗伦斯哥哥。」
  童话,不管是真是假,都是靠人来创造的。只要有勇气,愿意努力,幸福便可期。
  【全书完】
  后记
  什么叫做冥顽不灵?本人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我要写现代!」某天心血来潮,在MSN上如是昭告一群损友。
  损友A:「写现代稿?不要吧……妳写的古代比较好看耶!」
  损友B:「妳不是说妳写一本现代就被退一次吗?」
  损友C:「……妳脑子进水啦?」
  本人雄心万丈,怎肯就此罢休,犹作垂死挣扎。「可是不出一本现代的书宝宝,我不甘心啊……我这次一定要生一本现代的出来!」
  损友B:「小姐,不是没做过的事就一定要做,OK?妳也没在大街上裸奔过,要不要试试看?」
  「……」
  不理会一群冷嘲热讽的家伙,我开始了这项半点也不伟大、却着实万分艰辛的工程。
  在纽约生活了十多年,中英混杂早就是家常便饭,经常会不小心把三分之二说成二分之三,掺七杂八,不胜枚举。写古代小说时,还可以把「小说」和「现实」分开,写现代故事却老是想不起那些日常用语,十万火急地到处求救:「啊,问你哦,那个字的中文是什么?」
  有时间到了还是举棋不定。「你确定吗?我怎么记得好像不是这么翻译的……」
  烦得一票人几乎失去耐心,直接拿本字典往我脸上摔。
  最无奈的是,有时候工作忙碌起来,整颗脑袋就被榨得空空如也,回到家只能对着电脑干瞪眼。想到梦里找灵感吧……以前偶尔还会梦见个古装少女在满天花雨中舞剑,绝美浪漫……
  可是那天,我居然梦见英俊帅气的男主角在金城发超市买菜!
  堂堂一个气宇轩昂的帅哥竟沦落至此!醒来后欲哭无泪,无言再无言,差点没在壁橱门上一头撞死。
  总之,断断续绩地写了一年多,这本小说总算是写完了。得到飞田的过稿通知时,心里那份欣喜若狂,简直难以形容。
  傻笑半晌,然后跑到MSN上昭告天下:「我的小说过稿了耶!哇哈哈,对自己写现代的信心突然大增,下一本我要写黑帮!」
  什么叫做冥顽不灵?本人就是个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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