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火」上身 第1章

  第一章
  离别,
  日出,
  日落。
  这是今年暑假的第三个星期,时间和平常没什么两样,依然是循着正常的轨道运转着。
  靠窗角落的位置上坐着一位长发披肩的少女,二十岁左右年纪,虽是静静地坐在那儿撑住下巴望着窗外发呆,但浑身上下却散发着一股飞扬的青春气息。
  金黄色的夕阳从窗子斜斜落入一格格陈旧的药品架上,将十来坪大的实验室蒸腾出一股混含着化学药品与木材的陈腐味道。
  这种熟悉且带有几分亲切的味道,对她而言代表了更深一层的意义,那是她懵懵懂懂的初恋滋味……她在这里与他相遇,进而共度每个晨昏。
  然而令人遗憾的,她和大部分女孩子一样,所谓的「初恋」即将以「单恋」告结。因为她所爱恋的对象,在今天就即将离去,同时也告别了她历时两百七十五天的单恋日子。
  他,许明崇,研究所三年级的应届毕业生。人长得英俊挺拔、风流倜傥也就算了,偏偏还有一排足以拍牙膏广告的编贝皓齿,还很不吝惜地常露出来让大家瞧瞧,不知迷倒了多少女孩子。
  从第一眼见到他,她就恋上这个阳光般的学长。
  他的研究所同学大部分在前一年就毕业了,他却比人家晚一年,原因很复杂,他自己也说不清;但众多的原因当中就是少了他「比别人笨」这一条。
  他的确不笨,而且聪明得很。从念书以来就不晓得第一名以不是什么滋味,要拿奖学金缴学费都绰绰有余,还可当零用钱花:但,差就差在他的毕业论文没写出来。那一阵子据说他得了厌食症,整个人整整瘦了将近十公斤。
  除了他自己,没人知道原因。
  她,莫芷颉,自认绝不是那种长得「很抱歉」、「很爱国」,或是常常被称赞「很可爱」的那类型女生:她可是货真价实「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标准校园美少女,每天在她宿舍门口,排队等着邀约她的男孩子不计其数。
  纵然有如此傲人的身价,她还是单恋着长她七岁的明崇学长。因为,排着等待他青睐的女孩子,她的编号早已远远落后好大一截。
  她认为,与其明目张胆地表达对他的爱慕,让他又多了个备胎;不如让自己悄悄把这份爱放在心头来得踏实。所以,那位万人迷的明崇学长,一直不知道她对他的恋慕之心。
  一向乐观开朗的她已经下定决心,过了今天她就要停止对他的所有爱恋。两百七十五天够长了,她无法再负荷往后见不到他的日子里,她要如-何度过每个漫漫长夜……所以,她宁可选择遗忘。
  遗忘,然后找个人认真地谈一场恋爱。
  然而,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她同时也决定,给他一点临别赠言;让他晓得曾经他的牛仔裤底下,还有她这么一号拜倒他的人物。
  所以,她一早就塞了一封信在他的抽屉里,等待他随时发现。或许他会嗤之以鼻,但没关系;对于一份她想划上句点的恋情,她早已不期待会开花结果了。
  其实她也没写什么啦,不过是抄了一首她最喜爱的现代女诗人席慕蓉的新诗「昙花的秘密」给他瞧瞧而已;至于他懂不懂她的心意,就得看他的慧根了。
  总是
  要在凋谢后的清晨
  你才会走过
  才会发现 昨夜
  就在你的窗外
  我曾经是
  怎样美丽又怎样寂寞的
  一朵
  我爱 也只有我
  才知道
  你错过的昨夜
  曾有过 怎样皎洁的月
  小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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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下来,他从她身边走过下下七、八次了,除了几次没意义的交谈外,他几乎没有任何异常迹象,害得她一颗心七上八下的,整个心思都悬在那封信上,思忖着:他到底是看到没有?
  五点不到,实验室里的人几乎都走光了,只剩下她一人坐在那儿发呆。
  眼看四下无人,她快速地冲到学长的位置,拉开那个躺着那封「情书」的抽屉……干干净净,连一只蟑螂脚都没有!
  怎么会这样?莫非信是让别人拿去了?要不然明崇学长不该一点反应都没有呀!
  至少他该说:「谢谢妳曾经爱过我。」或者是:「妳的好意我心领了。」这类回韵她深情的话语才对呀!
  好尴尬喔,她还署名哩!
  她绝望地抬头看看这栋老旧的建筑物,竟可恨得连一根柱子都没有,就是想悬梁自尽都没有梁。这么丢脸的事万一传出去,她遗想在这里继续混下去吗?
  不过,她大可不必如此大费周章,实验室里有的是致命的毒液;她甚至可以选择一种比较「好死I的方式」。
  「妳在找这个?」低沉且富磁性的嗓音突然在她头顶响起。
  那声音让莫芷颉瞬间头皮发麻,鸡皮疙瘩爬满身,一股热流迅速冲向脸颊。
  「学--学长,你--还没走?」她抬起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他充满兴味的一对黑亮眸子,接着就是他手上那只蓝色信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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