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 第41章

  「红歌真好!真的愿意把孩子取名为喜柔耶,我叫静柔,她叫喜柔,以后可以当好姐妹。」
  「那是耿叔取的名字,你别自己揽功。再说孩子以后叫你舅妈或姑姑,不是叫姐姐。」
  叽叽咕咕,大伙吵成一团。
  卓然也趁今天周末偕同女友与赵永新一齐来医院,主要是想告知大哥最新探听到的消息。
  「我想结婚。」卓然想好久了,戒指也早就套进霞衣的手指,但是因为想帮大哥找到妹妹,一切不得不按捺下来,好哀怨呀!
  「想你个头!还早啦!」粱霞衣觉得再过三年都不迟。哎……她一直在想「夏丽」,觉得就快想起来了说,就差那么临门一脚……
  他们三人看过娃娃后,直接往病房走去。
  「大哥。」正好耿介桓从病房里走出来,手上大包小包准备拿回去换洗的衣物。他们叫着。
  耿介桓问道:
  「情形如何?从梁天发那边的人脉去找,都没下文吗?」
  咦?粱天发?梁霞衣脑中「叮咚」一声,终于想起来了!厚!真是干辛万苦,那两个字折磨了她四、五个月,总算给她想起来了喔!
  「没有。因为梁天发殉职后,夏丽小姐就被送到孤儿院,辗转许多家,有些还是没登记的。」也就是说,至今一无所获。卓然脸色沉重。
  耿介桓轻叹:
  「也许我该放弃了,她也许已经不在人世了……」他打开门让他们进去探望妻子。现在,他有妻小就够了,他会学着释怀的,这样的遗憾……
  「霞衣,你们来了?快坐呀!」孟红歌喜悦的招呼着。
  ……「啊!」梁霞衣突然贯通任督二脉般大叫!
  卓然紧张问:
  「怎么了?不舒服吗?」幸好这边是医院,很方便求医。
  梁霞衣张大嘴巴,看看耿介桓,又看看孟红歌,啊……那个……她要怎么说呀?呜……她不敢说啦!好奇怪喔!
  「霞衣,怎么了?」孟红歌伸手拉住小女生,让她贴着自己,问道。
  梁霞衣左看右看,咬牙弯身附在上司耳边轻道:
  「我、我以前的名字就叫、就叫、夏丽啦!」
  孟红歌一时没有联想其它,只脱口问道:
  「你以前叫夏丽?那又怎样?」
  不过当她这么说时,其他三个男人已然变成雕像。
  梁霞衣没敢看过去,小声说着:
  「以前收养我的警察伯伯就叫、就叫梁……梁天发啦!」
  轰轰轰--
  病房里彻底石化,只余下一个手足无措的梁霞衣--这位以前叫做夏丽,听说是耿介桓失散多年的妹妹的人。
   妹妹,找到了!
   所有人以变身为石像庆祝之。
   呜……那她呢?该怎么办啦?!
   认亲是这么认的吗?谁来教教她呀!拜托……
  -全书完-
  后记
  这是后记啦!
  我知道你们有点想扁我,而且这种想扁的心情已经很久了,我能体会。不过别傻了,你们当然扁不到我,顶多只能摔摔你们租来或买来的书聊表悲愤一下喽。
  如果没去翻翻以前的序出来看,还真忘了我似乎对你们承诺过她--孟红歌。
  好啦,现在有心情写她了,发觉她不是那么难搞的人物,以前一直以为她是呢,真是误会了。
  写任何角色都是看心情的,这个故事的雏型在多年前就定案了,也早就打算从「妹妹」这个身分上去破题着墨,差别只在如何写出令我满意的成果。而今把「妹妹」配到自家,配给卓然,是我比较喜欢的设定,就写了。
  第一个版本是打算将她配给收养她的梁姓警官本来应该有的儿子,也写了一万多字。不过每次拿出来瞧,都会愈瞧愈无力,觉得故事性太弱,写来无聊也老套,后来就舍掉了。而后又想出许多版本,但都一再作废,直到这一次,终于搞定。
  如果我在书中曾经承诺过要写某人,大抵都是已经为她(他)描绘出故事的雏型,只差认真雕琢的功夫而已。
  近几年,我不再轻易说要写谁了,省得你们等书等到气闷,而我也一边发懒一边愧疚的不好过。什么都不要说,少我一张大嘴巴,大家天下太平、相安无事不是很好?
  配角为什么吸引人呢?因为他现成又孤家寡人、容易幻想,又有明确目标去跟作者要。相信作者无论如何都能写出读者的期待,就算是再通俗的故事也会因配角名字不同而特殊起来,忘了相同的人物脾性设定,怎可能会有耳目一新的结果?
  「故事不同呀!写的人不同呀!」就算故事其实大同小异,作者能变化的实在不多,读者还是会理直气壮这么说。
  以消费者的立场来说,我们是可以要求最好的服务。但可惜的是,作者的脑袋只有一颗,思绪有限,常常感到力有未逮、脑袋空空。
  我以作者的身分语重心长的告诉你:我们极愿意满足你们对小说的各种要求,但是往往唯一能做到的只有让配角当主角罢了,无法同时兼顾「配角当主角,而且还写得霹雳无敌好看到经典、到爆」这东西。
  除非作者早有替配角设定故事的打算,那么专程写出来的东西应该会好看一点。若没有,干嘛去讨勒?只会讨来失望罢了。
  所以我的铁石心肠其来有自,一切都是为了你们呀!感动吧?这绝对不是我贪懒的藉口喔,我是真心替你们的权益着想喔!
  了解了之后,你们以后应该不会盲目的讨书了吧?有些人还是当配角比较适合啦!像那个刘若谦啊,我怎么也写不出男主角的感觉,也不想配任何女子给他终结单身。他维持这样比较刚好啦!对不?
  反正呀,你们想你们的,我写我的。有些人我会写、有些人我不会写啦!
  之前有读友寄来「最想看席绢写的人物」票选结果,里头打得最惨烈的是李举鹏与莫靖远。在这里我先说一下:这两位家伙,性情上有七成相同,若我会写,只会写其中一个,就这样。
    好啦,后记也写完了,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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