瞧她的名字:任永晴,便是任氏夫妇对这唯一的宝贝女儿最大的期盼──期盼她这一生诸事顺遂,无风无雨、无苦无难、永远天晴。
而他们的实际作为确实也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尽其所能的给她最好的,努力实现她的每一个愿望,和所有极度溺爱孩子的父母一样,任氏夫妇也致力于为他们的宝贝女儿铺一条平坦舒适的道路,防堵一切可能跌倒的地方,为的就是不想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就是这分宠溺,才让她养成了任性又不太为别人着想的个性,兼还有着点与年龄不符的孩子气。
但人的一生,哪有这么简单?
任氏夫妇仍有力有未逮的时候,毕竟他们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守护在她身边。
受伤是在所难免,愿望……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替她实现,而其中最让人感到力不从心的,便是任永晴的“他”!
值得庆幸的是,也因为如此,让她明白了并非凡事都能遂己所愿,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就只能够靠自己努力了。
也只有在遇见这个“他”的时候,任大小姐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所有的任性全都收到一旁,一下子就变成个傻气、天真、恋爱中的大姑娘。
这多少平衡了一点她被宠坏的个性,让她不至于糟糕透顶。
“小姐,就是这里了。”小林将车子开到巷子里的一处公寓前停下。
“是吗?”她摇下车窗,半信半疑的问:“你确定吗?”以他的身价,怎会住在这种地方?
“按上面的地址来看,应该是这里没错。”小林指着门牌说道:“小姐要找的人就住在这栋公寓的四楼七号。”
小林毕竟还是新人,对自家小姐的心思所知不多,对他来说再正常不过的公寓,在任永晴眼中却是“破旧不堪”的房子。
基本上,寻常百姓住的楼房公寓,在她眼里都是“破旧不堪”的,她大概很难想象竟然有人能住在一个连她卧房都比不上的地方。
特别是她的“他”!
说起这件事,可就是说来话长──
约莫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吧!
更确切的时间,或是怎么开始的,没有人记得起,总之,不知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恋上了那个“他”─—长鸿科技的公子裴谦。
从小永晴嘴里吐出来的话语推测,那时的她大概是将所有的空暇时间全都用来跟在裴家少爷后头当个跟屁虫,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观察着偶像的一举一动。
每天回到家,就听她左一句裴谦、右一句裴谦的报告着今天的观察发现─—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纪录。
“裴谦今天午餐夹了好几个香菇,所以我也夹了。”晚饭时,她率先报告道,平时最讨厌的香菇,因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变得美味异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谦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说,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从此以后,小公主疯狂爱上了绿色。
“裴谦今天上了六次厕所。”很遗憾的,她努力过,但只上了五次。
他俩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级,小永晴却对他前后左右的同学了若指掌,有时甚至连对话的细节都能清清楚楚的讲述,令人为之惊叹。
她就像个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着偶像裴谦东奔西跑,只差没把他供在家里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妇一开始只是一笑置之,本来小女孩嘛!情窦初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众人都不以为意,都以为过一阵子她的热情消退了,也就好了。
可谁知道,小永晴对裴家少爷的关注与迷恋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幸好,靠着宠女至极的任家老爷、夫人的关系,她这痴迷之路也算走得顺遂──从国小六年级开始,到国中、高中、大学,她和裴家公子读的是同一间学校、念的是同一个班级,让她终于能光明正大的跟她的“他”近距离接触,结束三年默默跟在裴家少爷背后的辛酸日子。
她的房里摆满了裴谦的照片,她吃他喜欢吃的菜、读他喜欢读的书、听他喜欢听的音乐、说他最常说的口头禅……
平日里她最喜欢上学,最讨厌放假─—尤其是寒暑假,简直就是让她度日如年!
任氏夫妇舍不得宝贝女儿承受相思之苦,终日忧愁烦闷,遂在升国一的那个暑假带着她出席裴家的一场宴会,正式将她介绍给裴家夫妇,也让她想见裴谦的心能得偿所愿。
裴家夫妇知悉她对自家儿子情有独钟后,大力支持他俩的“恋情”,尤其是裴夫人,三不五时就邀她到家里作客,制造她与裴谦独处的机会。
对任大小姐来说,寒、暑假总算不那么苦闷了。
这几年下来,裴家夫妇对她疼爱有加,早把任永晴当成是未过门的媳妇。
现在呢!只消裴家少爷裴谦点个头,两家大概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为他们筹画婚事,让这两个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拜堂成亲──尽管这“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含混了太多人为的刻意。
只是,这当事者之一的裴谦,心里又是怎么想的呢?
见她迟疑不前,小林好心的问道:“小姐,要不要我陪你上去?”
“不用了。”她皱着眉仰望,将整栋公寓尽收眼底,“我自己上去就好,你留在这里等我吧!”
钦点万能情人 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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