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 第43章

  他的话是真的吗?
  ——芳子根本不打算怀疑。
  因为她绝望过。原本绝望的人,任何希望都是捡来的便宜。
  她这样想:自己四十多了,即使活得F去,也是不可测的半生。她叱咤风云的时代结束后,面对的是沦落潦倒、人人唾弃,或像玩具似地被投以怪异的目光。身为总司令、军人,死在枪下是一项“壮举”吧。
  且与她交往的,尽是政治野心家、日本军官、特务…对战争负有罪责,双手染满鲜血,是联合国军“不欢迎的人物”,没多少个战犯能够逃得过去。
  一打开庭起,也许便是一出戏,到头来终要伏法,决难幸免。
  云开的出现,不过是最后的一局赌。——芳子等待这个时刻:早点揭盅。迟点来,却是折磨。
  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清晨,曙光未现,牢房中分不清日夜。
  芳子的“时刻”到了。
  她毫无惧色,眉头也没皱一下,只摊开一件白绸布做的和服——她最后的礼物。
  抬头向着面目森然的狱吏:
  “我不想穿着囚衣死——”
  他水无表情地摇头。
  芳子没有多话,既无人情可言,只好作罢。她无限怜惜地,一再用手扫抹这凉薄的料子。白绸布,和月员”
  那一年,她七岁。
  她一生中第一件和服,有点缅怀。
  她还哭喊着,企图扯开这披在身上的白色枷锁呢。扯不掉,逼得爱上它。是一回“改造”。
  “我是中国人!”——她根本不愿意当日本人。但中国人处死她。
  那一年,她七岁。
  一个被命运和战争捉弄的女人,一个傀儡,像无主孤魂,被两个国家弃如敝展。但她看开了;看透了,反而自嘲:
  “不准,也无所谓了。枪毙是我的光荣——像赴宴,可惜连穿上自己喜欢的晚装也不可以。”
  芳子又向狱吏提出:
  “可以写遗嘱吗?”
  他又望定她,不语。
  芳子把身上所有的金圆券都掏出来了,一大叠,价值却很少。她欲放:
  “连个买纸的钱也不够。”
  狱吏递她一小片白纸。
  芳子在沉思。
  他道:
  “要快,没时间了!”
  她提笔,是远古的回忆,回忆中一首诗。来不及了,要快,没时间了,快。她写:
  有家不得归,
  有泪无处垂;
  有法不公正,
  有冤诉向谁?
  芳子珍重地把纸条折叠好,对折两下,可握在手心。解嘲地向狱吏道:
  “我死了,中国会越来越好!我一直希望中国好,可惜看不见!”
  狱吏一看手表。
  她知道时辰已到,再无延宕的必要,也没这能力。生命当然可贵,但……
  脸上挂个不可思议的神秘笑容——只有自己明白,赌博开始了。
  她昂然步出牢房,天还有点冷,犯人都冻得哆哆嗦嗦。芳子不觉打个寒华,但她视死如归,自觉高贵如王公出巡。
  几个人监押着她出去了,犯人们都特殊敏感,脊梁骨如浇了冷水,毛骨悚然。不知从何时开始,有人哼着这样的歌,唤咽而凄厉,带了几分幽怨:
  好花不常开,
  好景不常在,
  愁堆解笑眉,
  泪洒相同带。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喝完了这杯,
  进一点小菜,
  人生难得几回醉,
  不欢更何待……
  中间有念白的声音:
  来来来,喝完了这杯再说吧!
  芳子缓缓地和唱着:
  今宵离别后,
  何日君再来?…
  颤抖的中国离愁,甜蜜但绝望的追问,每颗心辛酸地抽搐。
  芳子手中紧捏她的“绝命诗”。
  那白绸布和服,冷清地被扔在牢房一角。
  晨光熹微,北平的人民还沉迷在酣睡中,芳子被押至第一监狱的刑场。
  她面壁而立。
  执行官宣判:
  “川岛芳子,满清肃亲王十四格格,原名显歼,字东珍,又名金壁辉,年四十二岁,国汉奸罪名成立,上诉驳回。被判处死刑,于一九四八年三月二十五日凌晨六时四十分执行。”
  他们今她下跪。
  执行死刑的枪,保险掣拉开。
  “咋呼”一声。
  芳子背向着枪,身子微动,紧捏纸条。
  处于生死关头,也有一刹的信疑惊惧突如其来,叫她睫毛跳动,无法镇定,最豪气的人,最坚强的信念,在枪口之下,一定有股寒意吧。芳子也是血肉之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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