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这个……」对喔,她好象高兴得太早了,差点忘记前两次见面的丢脸经验,她都是躲在树丛后面,被抓出来的那一个。
孟小函叹了口气,她只需瞄一眼,就知道了。
「没想到是吧!」
送佛送上天,她认命的充当军师,把想到的主意说给她听。
「妳可以从妳哥那边下手……」
袭嫚苹闻言赶忙摇手,「不行啦!我已经跟他说过,我不会利用我哥职务之便,帮我在学生会随便安插个职位了,这行不通的。」
「笨!」孟小函赏她个大白眼,「我有这么说吗?」
「那……那妳说利用我哥是什么意思?」
孟小函朝她勾了勾手指,「耳朵凑过来。」接着就在袭嫚苹耳边叽哩咕噜的传授她该怎么做。
越听,袭嫚苹脸色越糟糕,听到最后,她苦着一张脸,「真的要这么做吗?」
「那不然妳有更好的办法吗?」孟小函摊了摊手。
噘起了嘴唇,袭嫚苹不甘不愿的说:「是还没有啦,可是……」
「哎哟,这不就得了,别可是不可是的,妳没听过『不入虎穴,焉得虎子』这句话吗?妳想待在他身边就听我的。」
低头沉思了一会儿,袭嫚苹终于抬头,像下定决心般的点了点头。
「嗯!就照妳说的。」
「那好,明天周末,妳就去碰碰运气。」
这次,她毫不犹豫的笑着点头。
「谢谢妳,小函,妳对我真好。」袭嫚苹整个人如沐春风,就像甜甜的棉花糖。
舒服得让人乐于接近,沉迷于她单纯的笑容里,这是平凡的她最吸引人的地方。
男人一旦了解她的好,往往就放不开手,她的好,不是外在条件,而是那颗柔软的心。
她两个哥哥知道这个道理,所以对她这个珍宝,他们总是小心翼翼的呵护,追逐她倩影的狂蜂浪蝶知道这个道理,所以下管袭嫚苹念哪所学校,总是会有识货的男人想珍藏她,杨志崎就是最好的例子。
可惜了,孟小函在心底偷偷叹了口气,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啊……
第四章
周末,天气晴朗,耀眼的阳光透过窗帘,溜进粉红色的房间,暖了被窝里的人儿。
袭嫚苹抱着蓬松的棉被转了一圈,迎向阳光,迷蒙的眼睛在眨了两三下后整个张开,她伸了个懒腰坐起身,没有继续赖在被窝里。
今天可是个大日子呢!
她迅速的冲进厕所刷牙洗脸打点自己,十分钟后,站在试衣镜前,她满意的打量自己。
粉红色的雪纺纱洋装,是哥从法国空运来台,送她十八岁的生日礼物,质地轻柔,
穿在她身上就像颗诱人的苹果,平常她都舍不得穿。
拍了拍自己红通通的脸蛋,再穿上这件粉色系的洋装,完全符合她今天的心情。
深吸一口气,她对镜子里的自己说:「加油!小嫚,妳做得到的。」给自己鼓励的微笑后,她转身走出房间。
照惯例,周末哥哥他们都会去公司实习,所以她打发王妈帮她送便当去公司给老爸,让她可以顺利的潜进大哥房间。
半个小时后,袭嫚苹背了个背包,握紧手心里的便条纸,从车房里牵出她专用的变速脚踏车,往郊区的方向骑去。
这条通往市郊的马路,坡度一直往上,离学校只有十分钟的路程,因为是专门租给有钱人度假的别墅社区,平时人烟稀少,很适合用来飚车。
袭嫚苹用力踩动踏板,爬过了不知第几个坡,期间还有几辆汽车示威的从她身旁呼啸而过,这还只是半山腰,门牌号越少的别墅越高。
骑到最后她干脆下车用推的,走到脚酸腿麻,两眼更是出现白雾,手上的便条纸也早被汗水浸湿。
就在这时,52这个门牌号赫然印入眼帘,她惊喜的睁大双眸,连忙摊平那张被她捏到快烂的便条纸,再确认一次--廷亚社区52号。
没错!就是这里。
根据从哥哥那儿挖来的资料,夏樵就住这儿。
她紧张的摸了摸头发,发现被汗水浸过后整个塌了下来,低头拉拉原本穿在身上的飘逸洋装,现在也变得皱巴巴的。
「唉!」算了!她本来就不是个美人,也不用刻意装扮了。
停好车,她走上前,推开木门,是个种满风信子的小花园,看得出有经人特别照料。
在门前找了一会儿,她发现并没有装设门铃后,只好硬着头皮抬起手,轻轻敲两下。
「汪!汪汪!」屋内传来狗吠。
袭嫚苹绷紧神经倾听,半天都没人来应门,她不死心,再用力敲两下。
「汪汪汪!」又是一阵狂吠,而且叫声越来越响亮,听起来就在门板后面,可是就是没人响应她。
不会吧?她好不容易鼓起勇气来找人,对方却不在家?!
袭嫚苹无奈的坐在门前阶梯上,两手托着下巴发呆,虽然感到失望,可同时也松了口气,她刚刚一直在想,见到他时该讲些什么?追男生追到人家家里,她可是头一次。
狼王子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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