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她很帅气地吐出两个烟圈之后,才转头问:“离晚上的酒会还有大半天,想上哪儿去溜溜?”
“是他要你来陪我的?”栗约农半信半疑地盯着她,心想这位大姐姐的“混龄”,笃定比她还源远流长。
“也可以这么说,不过他要我来的时间是下午五点三十分。”她足足提早八个多钟头。
“那么你这么早来的用意是……”她发现这喷火女郎,正一脸馋相地在瞄她的早餐。
“刺探敌情喽!”周曼菲一屁股坐在餐桌上,伸手往盘中拿了一块火腿塞往嘴巴,“你晓得吗?当你伴着楚濂一同出现时,现场至少有十分之九的女性想把你生吞活剥,再丢到海里喂鲨鱼。”
太夸张了,栗约农认为这句话的可信度只有五成。
“那另外的那一个呢?”
“那一个上厕所去了。”语毕她自己先忍俊不住大笑,一阵前仆后仰结束,她忽尔摆出未有的严肃表情,瞪着栗约农,从头到脚一寸一寸做缜密的测度评分。
良久,她脸上出现大惑不解的愕然。这女孩的美该属于哪一类呢?
论美艳,她实在构不上,尤其欠缺风情,姿色又显生嫩,妩媚?唉,连造作都不会,哪会有媚劲。那么她又是凭哪一点让楚濂为之倾心狂恋,不惜一掷数亿元?
长久的商场历练,让她很快就找到答案。
迷离时稚气未脱的灵秀,有时呆滞,有时又慧黠得仿佛可以一眼洞穿人心;未经人工雕琢的纯然天成之美,令她的一颦一笑都充满春天的气息。她不得不说服自己,栗约农的魅力肯定是来自她那满不在乎,毫不修饰的野性和质朴。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她问话完全不拐弯抹角,单刀直入,而且一问就问到她的要害。
“学生兼太妹。”栗约农心想假使周曼菲是故意找碴,就算她不说,人家迟早还是会查出来,不如满足周曼菲的好奇心,或许可以少点这方面的窥探和敌意。
怎料,周曼菲闻言,竟张着铜铃大眼,猛抓住她的手,那种抓法是两个手肘扭在一起,手掌交握,颇似武侠片里英雄惜英雄的画面。
“坦诚、率真,你真是稀人类,我喜欢你。交个朋友如何?”
“跟我做朋友很丢脸的,我家世差,学历低——”想起方可欣那番话,她就忍不住要调侃自己一番。
“行了,行了,谁理那些劳什子?刘德华家世好吗?梅艳芳学历高吗?如果你真有心当楚家的媳妇,第一守则即是要改掉这种妄自菲薄的坏毛病。”周曼菲烟瘾极大,讲不到几句话,已经抽掉六根烟。
后来和她更熟以后,栗约农才知道这位大姐大原来芳龄只有二十二,是香港中文大学某教授的私生女,中学毕业以后,就到意大利学歌舞剧,曾经演过十几出叫好又叫座的舞台剧,后来因为情感风波才放弃大好前途,回香港到艺术中心随便找个工作,混口饭吃。
栗约农不知道的是,周曼菲从小学起就不学无术,专干不法勾当,最后实在没学校可以读,她父亲只好将她送往国外,眼不见为净。
栗约农和她相谈甚投契,虽然隐隐的仍能感觉到,她偶尔依然会露出情敌的眼光,不太友善的审视自己,不过大抵上,都还能维持一定的风度。
这大概就是现代人的行事风格吧,事归事,人归人,不会牵丝攀藤,胡乱夹杂,降低自己的格调。
“你爱他吗?”临近晚宴时间,栗约农预备到楼上换上那一百零一件小礼服时,周曼菲突地又抛来一句直剖肝肺的话。
栗约农有短暂的迟疑,每当午夜梦回时,她也问过自己,爱或不爱?
“我没有清楚的答案,但我肯定这辈子是跟定他了。”
“盲目。”周曼菲说话从来不加修饰,“在走入结婚礼堂之前,你最好先弄清楚这一点,否则将来红杏出墙是必然的结果。”
“怎见得一定是我先变心?”以楚濂显赫的财势和本领,他不是应该更有条件出轨?
“因为他是世纪末最后一个纯情男。我认识他好多年,见过无数名媛淑女主动投怀送抱,却仍惨遭他拒于千里之外。他会选上你,必定有极特殊原因,他爱你必然极深。”语毕,周曼菲陡地黯然神伤,卷翘如扇的睫毛底下聚着两泓水雾。
“你也爱他?”这句话根本是多余的,但栗约农还是忍不住要问。
“正确的说法,应该叫暗恋。”周曼菲洒脱一笑,扬扬手臂,“明知不可为千万别勉强尝试,我们这儿有句话,强摘的果子不甜。我宁愿当他的知交好友,也不愿在厮杀争夺中,搞得遍体鳞伤。朋友可以当一辈子,但情人或妻子都可能短暂如过眼云烟。”
“你这番心意,他知道吗?”栗约农很难想象,会有男人拒绝得了她,她算得上是天生尤物。
“天晓得。不谈这个了,时间不早,我该忠人之事,开始为你装扮。”
“不用费心,我其实只有一件小礼服,昨天你已经看过了。”领着周曼菲,两人来到楼上的卧房,诧见她那件唯一上得了台面的小礼服竟不翼而飞。
“完了,我这只丑小鸭终于又要现回原形。”栗约农慌张地往沙发、床底下胡乱翻找,看得周曼菲眼珠子差点严重扭伤。
“拜托你,我的小姑娘,衣服当然是放在衣橱里,怎么会乱丢?
“我以前都是这样找的呀。”
叛逆靓妹 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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