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明知故问了,我呀!是客随主便!”
席梦竹选了维瓦尔第的《四季》,音乐一出,整个店里的气氛就完全不同。
“想不到你会喜欢古典音乐。”林文彦听着曲子,惊讶地说着。
“我觉得听古典音乐是一种很棒的享受,我喜欢古典音乐所带来的那份宁静,而古典音乐也能适时地沉淀我的心情。”
“看来,我找到同好了。我也很喜欢古典音乐,但我的收藏比较少。你呢?你有谁的作品?”
“我有萧邦、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还有柴可夫斯基的作品,歌剧我也有;不过,只有少数。”
“可以借我回去听吗?”
“当然可以!不过,大多是CD。”
“没关系,只要你肯借我就好了。”林文彦高兴地说。
“那你在这儿等一下,我到楼上去拿。”
就这样,“古典音乐”成了他们之间的话题……
第三章
坐上李凌摩托车的陈欣岚,享受着前所未有的飞翔感觉。她心想:如果是去视野宽广、空气清新的郊外,那一定更棒!
来到冰店前,李凌停妥车子后,陈欣岚还有点舍不得下来。她对这车子的喜爱,李凌全看在眼里;若不是这种ZX—11的摩托车体型太大,不适合女孩子骑,再加上对陈欣岚安全的顾虑,他真的会买一辆送她——即使所费惊人,他也毫不在乎!
“你不下来,我们怎么吃冰?难道要我把冰从冰店里拿出来喂你?”李凌催促陈欣岚下车。
陈欣岚虽然舍不得,但她也不想自己一个人坐在摩托车上晒太阳,看着李凌在冰店里吃冰;于是她边从车子上下来边说道:“坐这台摩托车的感受简直是‘酷毙’了!这车的外型,真是‘帅呆’了!”
李凌听了很高兴,于是问:“还有没有其他的形容词?”
陈欣岚察觉到李凌的高兴,暗忖:哼!刚刚还差点撞到我,不行!不能让他太高兴!
于是陈欣岚换了个口气说:“有啊!车比人帅,车比人酷,车比人好,车……”陈欣岚已经看见李凌头冒黑烟,马上识相地闭嘴。
“难道我一无是处吗?”李凌生气地喊道。
正巧他们已经走进冰店,所以李凌气归气,他还是很有绅士风度地替她服务,帮她拉出椅子之后,自己就在她对面的位子上坐下。
“其实你也不是一无是处啦!起码你待会儿可以帮我付钱。”
“你——算了,不跟你辩了,反正你是见不得我好。此事到此为止,你要吃什么冰?”李凌适时地阻止陈欣岚再度开口。
陈欣岚有点不服气地说道:“梅子冰!”
“好!老板,两碗梅子冰。”李凌转头向老板说着,当他再转过头时,却发现陈欣岚一直盯着他的车子瞧。
“喂!你这样盯着我的车看,你不怕脖子扭伤,或者眼睛受伤吗?”李凌叫了陈欣岚。
“我从来没有看过这种车,它有名字吗?”“有啊!它的名字是ZX—11,也有人称它为‘魔神’;台湾太小了,使它一直没有机会展现它的速度与爆发力。”
“它的颜色很漂亮耶!红、黑两色搭配,台湾目前好像还没有这种车。”
“它是我在美国买的,也是第一个真正属于我的东西。”
“为什么?”她不解地问。
“因为它是我打工赚来的,而不是向家里要钱买的。”
“这一辆要花不少钱吧!打工?难道你工作的地点是山寨吗?我的意思就是说,你是不是去当土匪啦?!”
土匪?好吧!今天我就让你看看什么叫做土匪!李凌在心里暗忖着。
这时,梅子冰已经送来了,两人便开始吃起冰来。李凌也开口说:“我不是去当土匪,我是去当杀手!每杀一个,就有一定的报酬,如果你能按照雇主要求的杀法去杀人,那价钱还可以再往上调整。”
“真的?!”陈欣岚的脸色开始由白到黑再到紫!她已忍不住呕吐起来,李凌不放心地问:“你没事吧?欣岚,对不起,刚刚跟你讲‘杀手’的事,我是骗你的。我真该死!我马上载你去医院。”陈欣岚看见如此自责的李凌,于是她便老实地告诉他:“你别自责了,我不是因为你的话才吐的,我也知道你是故意要吓我的。”
“什么?你不是因为听了我的话才吐的!那——那你一定是生病了!不行,我得带你去看医生。”
陈欣岚慢慢地坐回她的位子上,一手按着肚子,说道:“我不想去医院,我讨厌打针,更讨厌吃药!我真的没事,我想——大概是吃坏肚子的关系吧?!”
李凌也在陈欣岚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但眼光一直停在她身上。“中午你吃了什么?”
陈欣岚边想边说:“嗯……我吃了一个汉堡、两杯可乐、一个比萨,还有一碗面!”
李凌瞪大眼睛问:“那些东西全都是你吃的?”
“是啊!不过我并不是一次就把它们吃完!”
李凌不解地问:“难道你吃东西还分段吗?!”
“唉!因为中午我回到家时,煮饭的陈嫂不在,她只留下一张字条,上面写着她家里有事,她必须赶紧回去之类的话;那也就是说,我没中餐可吃,所以,我就到麦当劳吃了一个汉堡及一杯可乐。从麦当劳出来后,我春了看手表,离两点的约会还有一段时间,于是我就从另一条路回家,而且顺路买了比萨与可乐,带回家吃。”
心的港湾 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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