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必拉警报 第3章

  “笑话,你连果树都没种,怎么会有瓜摘,又哪里知道这瓜甜不甜?”沈母虽上了年纪,可反应却不下沈青珊。“你连试都没去试,怎么会知道‘这事’强求不来。”
  如果女儿曾试着去交个男朋友或什么的,还是找不到好对象,那她也就认了;问题是沈青珊没事就待在家里,要是出去玩,玩伴清一色都是女人……照她这种方法,会交到男朋友才真是神迹。
  “妈,婚姻这事要靠缘分嘛。”沈青珊不是宿命论者,但是对于母亲的质问,她只好以这理由搪塞。
  “缘分!”沈母听到她这么说,更是生气了。“你整天待在家里怎么可能有‘缘分’?你要是再不找个男朋友,不管你愿不愿意,你都得给我去相亲。”
  “我不要!”相亲?她才不要。
  “不要?”沈母一脸得意。“不要也成,你还有另两种选择。一个,自己交个男朋友带回来我瞧瞧;再不然报名参加非常男女也成。”
  “什么,非常男女?”沈青珊从来不知道母亲有这么先进。“对,要是你不愿意相亲,也没法子带个男朋友回来,就给我去参加非常男女。”沈母好不得意地说:“如果你自己不好意思报名,我会帮你的。”
  “妈!”沈青珊这会儿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了。
  “好了,就这么说定了。”沈母站起身来,走向厨房。“你自己选一个,等会儿吃饱给我个答案,如果待会儿你还是没答案,就乖乖地去相亲。”
  望着母亲的背影,她真有点不知所措的无力感。今天早上要出门时,一切都如以往,怎么不到十二小时的时间内,她母亲的想法就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回旋?
  到底是哪里出错了?
  等等,她今早到公司时先是看到一群乌鸦,到了电梯口还碰到只黑猫,再加上她同事说,今天黑色星期五……难道这一切的一切就是个预警?
  唉,人还真不能不信邪啊。
  第一章
  “青珊,你是怎么了,精神不太好哦?”小芬一进办公室,就发现沈青珊的表情有点……嗯……晦暗!对,就是晦暗,不若平常的神清气爽。
  “没什么。”沈青珊强打起精神回答她的问题。
  “青珊,你该不会是昨晚到哪儿去疯吧?”小芬知道这问题简直是白问的,不过也难得沈青珊会有精神不济的模样。
  “你说到哪儿去了。”沈青珊轻斥。“好了,你别和我闲扯淡了,你今天不是有客户到来验货吗?”她叮咛着小芬。“你可别像上次一样弄得人仰马翻的,我年纪大了,禁不起你这么折腾的。”
  小芬吐吐舌头。“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她用手拍拍自己的胸口。“幸好你提醒我。”记起自己今天有要务在身的小芬,对沈青珊的异常反应仍然是相当关心。“我的客户大概下班前会离开。”这是一定的,要是他们太会摸鱼打混,她也会有法子教他们提高工作效率,反正她俩公司的加班也没多少,何必浪费自己的休息时间去陪客。“你晚上应该有空吧?”
  “是没什么事。”沈青珊的夜晚是相当空闲的。
  “那好,上个星期公司附近有家新开的餐厅,听说那里的菜挺不错的,今天晚上去吃吧。”总之,她就是要弄清楚沈青珊失常的原因,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没问题。”沈青珊不像平常一样,考虑个老半天,应声答应,就连答案也不像平常模梭两可。
  “很好,到时你可不准临时有事啊。”小芬知道沈青珊并不特别喜欢在下班后到处逛,因此特别叮嘱。
  “不会的。”
  “OK,就这么说定了,我回座位了。”
  小芬拿着卷宗,回到离沈青珊的办公桌仅有二公尺半之遥的座位上,快速地准备今天下午可能会用到的资料。
  没了小芬的开话家常,沈青珊的脑袋里,顿时又回到上星期五她母亲给她出的难题——相亲、电视相亲、不然就是立刻交个男朋友回去交差。
  相亲她不愿意,电视相亲更不可能,可是交男朋友……她现在连个比较谈得来的“男”的朋友都没有,要她上哪儿去找男朋友?问题是,她又对母亲承诺一个月之内,一定会把男朋友带回家让她去检查——不做这种承诺,恐怕她就会有一场接着一场的相亲鸿门宴,直到她找到个能嫁的男人前,她都不会有任何的安宁日子好过。
  答应母亲带个男朋友回去,只是个缓兵之计,要是时限到了,她的“男朋友”再不出现,只怕母亲会变本加厉地来个催婚攻势……唉,真是麻烦。
  她不是拒婚族,也没有恐婚症,当然也不是时下流行的单身贵族,她只是……她只是还不想谈恋爱,也不知道怎么去寻觅一个值得她爱的男人。
  她的观念是很传统的,认为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宁缺勿滥,也不要随随便便找个男人嫁了;既然结了婚,就不应该在轻言别离;再说,她也不想嫁个她不爱或者是不爱她的男人。
  虽然大多数结过婚的人都说,爱不爱不重要,最要紧的是找个有责任感的男人。
  她不否认这一点,只是一桩婚姻一定会牵扯到性事,要她和一个她不爱的人有肌肤之亲……她一想到这一点就起鸡皮疙瘩、浑身不舒服。
  她是女人,同时是个相当注重“感觉”的女人;可是事实是,她的年纪已经不容许她再这么拖下去。
  二十八岁对一个男人来说,可能算年轻,但是对一个女人来说,却是令人紧张异常的关卡,老人家的观念里都认为,要是二十八岁以前还没结婚,再这么拖下去,就要拖过三十岁了——二十九岁不宜嫁娶——一个三十岁的女人是处于“被挑剔”、“被要求”,而不是处于可以挑剔,可以要求对方的主动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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